女子遭3匪砸車窗搶劫開車撞死1人 法院認「正當防衛」無罪

女子遭3匪砸車窗搶劫開車撞死1人。(圖/AI生成)

大陸廣東省一名37歲的容姓女子凌晨開車出車庫時,被3名埋伏的搶匪敲碎車窗,搶走包包,裡面有8萬元人民幣(約臺幣35萬)等物品。她被搶後決定開車追搶匪,更因重踩油門撞飛3人,造成1名搶匪身亡。近日,法院判決,她的行爲屬正當防衛,無須負刑事責任。

綜合陸媒報導,容女是小有成就的生意人,居住在順德倫教雞洲某社區。去年7月13日凌晨5時許,容女開車駛出車庫,準備出門經商。不料,兩名年輕人早已埋伏在她家車庫旁,他們手持鐵鑽頭,一左一右站在容女駕駛的小車兩側,用鑽頭敲打兩側車窗。

容女當時很慌張,大喊救命,並按喇叭求救。目擊者樑先生回憶,年輕人將車窗敲碎後,拉扯容女的頭髮,隨即搶走容女放在副駕駛位的包包。隨後,兩人搭乘一輛在附近接應的機車迅速逃離。

容女稱,包包內裝有現金8萬餘元等物,她當即決定追匪隨後,容女追上了搶匪搭乘的機車。搶匪見遭緊逼,選擇衝上離道路足足有30公分高的住宅區繼續逃竄。

據目擊者樑先生回憶,容女士直接把車開上去,先是撞爛一道木欄杆,再撞爛一道鐵欄杆,最後撞倒機車,3名搶匪被撞飛,其中一人當場死亡。事發後,容女士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並表達了深深的歉意,聲稱撞死搶匪完全是她意料之外的事。

順德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容女士的行爲屬正當防衛,無須承擔刑事責任。

順德法院也認定,兩名劫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結夥採取暴力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數額龐大,其行爲均已構成搶劫罪。鑑於贓物已起回,兩人能自願認罪,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兩劫匪有期徒刑12年、11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罰金1萬2000元(約臺幣5萬2千元)、1萬1000元(約臺幣4萬8千元)。

宣判後,兩名劫匪提起上訴,認爲順德法院認定的劫匪在搶劫過程中拉扯被害人頭髮」證據不足,請求予以改判。

佛山市中院審理後維持原判。主審法官針對該案的爭議焦點,即女車主是否防衛過當作出解釋。法官稱,女車主不顧個人安危,在遭遇搶劫後機智地撞倒歹徒的機車,儘管造成一名歹徒死亡的結果,但這依然符合我國刑法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