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值大夜班「開罰100萬」!華航提告輸了 關鍵法條曝光
▲女員工「值大夜班」開罰100萬,華航提告敗訴了。(圖/記者林敬旻攝)
桃園市政府日前以讓女性員工值大夜班,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對中華航空公司開出100萬元罰單,華航不滿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釋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出爐,法官認爲桃園市政府開罰無違誤、沒有違憲之虞,判決華航敗訴,全案仍可以上訴。
根據《中央社》報導,華航2018年未經工會同意,讓女員工值大夜班,桃園市政府發現後,以3年違規7次爲由,對華航開罰100萬元。華航不滿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釋憲,主張勞基法49條涉嫌性別差別待遇,違反憲法保障工作權及平等權,且工會僅約定不得讓孕婦值大夜班,代表工會同意女員工在夜間工作。
桃園市政府認爲,勞基法49條明確規定,女姓員工要在夜間工作,僱主必須經工會同意,而本法條基於憲法保護勞工,爲立法者的政策選擇,沒有違憲之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案件無聲請釋憲必要,華航未獲工會同意、逕讓女員工值大夜班爲事實,確實違反勞基法49條,判決華航敗訴,全案仍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