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穿瑜珈褲上班「遭老闆開除」!勞工局:僱主已違法

▲女員工穿瑜珈褲上班,結果被老闆開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一名女子堅持穿瑜珈褲上班,最終因爲屢勸不聽被老闆開除,事件近期在網路上引起討論,更有許多人支持老闆。不過,臺北市勞工局對此表示,僱主的這種行爲可能已經違法。

這名老闆日前在Dcard上分享,女員工因爲穿着瑜珈褲來上班,被他要求更換服裝,不但開口回嗆「穿衣服是個人自由吧」,隔天更是變本加厲,直接穿着運動內衣、透明罩衫來上班,氣得他將人給開除。

▲女員工穿瑜珈褲上班,結果被老闆開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怎料事後女員工眼見求情無效,反倒向勞工局申訴惡意解僱、性別歧視,還指控他性騷擾。所幸監視器都有將畫面拍下,才還他清白,這也讓他氣得質問「看場合穿衣服,很難嗎」,並且希望這名女員工到下個工作單位時,能夠遵守公司規定。

老闆的行爲曝光以後,立即有許多網友力挺,「真的是聽不懂人話,上班還在叛逆期」、「不是不懂,是不鳥」、「結局真紓壓,超讚。」不過,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臺北市勞工局迴應,必須出現重大情節,僱主纔可以根據勞基法終止契約,若因爲服儀而將員工開除,恐怕已經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