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被性騷PO網緝兇…警察竟留言「母豬也要摸」 女法官怒了
女學生在捷運上被性騷擾,她的母親上爆料公社PO片想緝兇,員警林揚皓看到影片,竟留言說「母豬也要摸」被法辦。臺北地院審理,女法官認爲林落井下石,依公然侮辱罪判林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林2023年12月4日16時,在臺北市松山區見女學生的母親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內張貼女兒2023年11月29日遭人騷擾的圖文、影像,在留言板以「母豬也要摸」辱罵女學生,女學生報案,檢方依公然侮辱罪對林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女法官認爲,林在FACEBOOK「爆料公社二社」發表「母豬也要摸喔」等文字辱罵、嘲笑女學生,對女學生外型進行貶抑評價,侮辱性很高,「爆料公社二社」社團團員高達近200萬人,對女學生名譽權所生損害,比口頭辱罵更甚。
女法官認爲,女學生的母親將女兒遭性騷擾的影片張貼在社羣網站中,希冀找到行爲人,林揚皓與女學生並不相識,「縱使不負聲援之義務,也不該落井下石,以動物去形容女學生的外型」。
女法官認爲,林以警職爲業,深諳檢調偵辦犯罪查證貼文者帳號、申登人資料、IP地址並非難事,但在警詢時仍心存僥倖,否認犯罪,到偵查中才坦承犯行,林否認犯罪所耗費的司法資源,應在量刑中評價。
判決指出,林爲警務人員,更知司法人員偵辦犯罪的辛勞,審酌林願商談和解,但僅願賠償2萬元,與女學生的痛苦相比,金額略嫌過低,考量林犯罪動機等,依法判刑。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