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逃不及被燒死 臺南警告發駕駛「車廂以外載客」開3000元罰單

白河中正路廟會活動發生小貨車火警,造成鄭姓女童被燒死,檢察官訊後請回相關人員警方先告發駕駛人3千元。(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白河區中正路前廟會活動發生小貨車火警,造成8歲鄭姓國小女童被逃生不及被燒死,檢察官已完成相驗及勘驗肇事車輛死者是因大面積燒灼傷意外死亡,全案相關人員檢方訊後全數請回,白河分局警方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0條1項6款「車廂以外載客」告發駕駛人3千元罰單

檢察官相驗後指出,因小貨車上傳統炮及電子炮,案發當時小貨車上有點香,造成起火原因究竟是香灰餘燼引燃傳統炮或是電子炮導致,仍待鑑識及消防單位進行鑑定,本案相關人員訊後均請回。

白河分局警方認爲該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6款「車廂以外載客」,告發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千元,如未依規定繳納,最高可罰1萬8千元罰鍰。

據瞭解,此貨車爲高雄彌陀三千宮進香團,車上有環保鞭炮機及一般煙火皆是進香團自行準備,後座人員進香過程陸續使用鞭炮機,參雜部分一般煙火(沖天炮連珠炮),但事故當下根據目擊民衆表示沒有施放煙火、也無使用鞭炮機,不知道爲何起火。

消防局李明峰局長表示,目前鞭炮機使用,中央尚無相關法令禁止或處罰;該貨車上使用的爆竹煙火是有經消防署認可的合法爆竹煙火,至於施放時仍要依爆竹煙火產品上使用說明安全施放才能確保公衆安全。

臺南市警白河分局副分局長李忠憲指出,據調查現場市集,警方查證火警發生時該車並沒有燃放鞭炮,現場也沒有燃放鞭炮的炮屑,確認車子案發時沒有燃放鞭炮,但車上確實有環保鞭炮機及一般煙火(沖天炮、連珠炮),起火原因不明,有待消防局進一步調查釐清。本案相關責任,需待鑑定報告出爐,才能視鑑定結果評估是否究責。

綿密氣泡臺灣在地蜂蜜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