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控瀆職!業者批矽礦近20年無法開採、逾5億元打水漂 林業署說話了

南投縣信義鄉水社大山富含水晶礦,北原礦業公司2004年取得采礦權,2017年卻發現該地在2011年遭農業部林業署未告知就變更爲「國土保安用地」,且經濟部礦務局也亦未告知,導致近20年來遲遲仍無法開採;北原礦業公司21日下午舉辦記者會控訴公務人員瀆職,要求歸還採礦權。(潘虹恩攝)

北原礦業公司21日下午舉辦記者會控訴,公司於2004年取得南投縣信義鄉水社大山地方礦業權用地採礦權,農業部林業保育署(原林務局)卻於2011年未告知就將該地變更爲「國土保安用地」,經濟部礦務局亦未告知,導致公司近20年仍無法開採,通批公務人員瀆職。(潘虹恩攝)

北原礦業公司21日下午舉辦記者會控訴,公司於2004年取得南投縣信義鄉水社大山地方礦業權用地採礦權,農業部林業保育署(原林務局)卻於2011年未告知就將該地變更爲「國土保安用地」,礦務局亦未告知業者甚至覈准開工,流程跑到頭來已經過近20多年仍無法開採,痛批相關單位人員瀆職。

對此,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強調,北原礦業所指林地於90年前、1934年已編入保安林範圍,15年前依內政部頒佈之「國有林班地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計劃」編定爲國土保安用地。當北原礦業提出礦權展限及開發申請時,也明確表示該礦業權範圍屬保安林,且使用編定屬國土保安用地,依法不容許採礦,無北原礦業所稱逕爲強行變更登記,致其權利受損之情形。

南投縣信義鄉水社大山富含大量水晶礦(矽礦),可運用於半導體、科技產業晶圓晶片、電漿面板等製作,潛在經濟價值可觀。北原礦業董事長詹德成等多位高層21日下午舉辦記者會,控訴公司屢遭公務單位怠忽職責蒙受權利重大損失,要求歸還北原礦業公司的採礦權利,否則不排除抗爭到底。

詹德成表示,林業署於2011年底強將共101.2161公頃礦業權區使用類別登記編定爲「國土保安用地」,未先開協調會取得業者同意再評估變更,罔顧礦業權者的權利,程序作業有明確失職,違反公務單位所應盡的責任、義務、公平;礦務局自2011年至2017年皆未告知業者,甚至一度於2014年覈准開工亦是失職。

他指出,北原礦業2019年於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開協調會,礦務局、林務局等單位研酌比照「向陽專案」辦理安撫業者,再告知兩案不同無法比照辦理,讓北原礦業又因此浪費許多時間。該案至今已處理近20年仍無法開採,期間投入逾5億元打水漂。

對此,當地居民也指出,北原礦業所租林地位於水社大山山區,依法不僅不能採礦,所租林地還是日月潭的集水區,也是魚池鄉民民生用水的水源地,一旦採礦將有廢土堆置、造成山坡地質鬆動,一旦土石崩落,勢將危及下游村落居民的生命安全,已多次強烈抗議,明確表達反對開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