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國道逆向狂飆 10警急攔
44歲黃姓子女8日凌晨疑自國道1號北市重慶北路端,開車逆向行駛25公里至林口段被警方攔下,過程中數次與來車擦身而過,實在是相當驚險。(警方提供/戴上容新北傳真)
44歲黃姓女子8日凌晨1時許,開車上國道1號北市重慶北路端北上匝道,往南逆向行駛25公里至林口段,過程中數次與來車擦身而過驚險萬分,警方出動5車10人鳴響警報器,於林口段攔截黃女才結束荒謬事件,據悉,黃女因精神不穩纔出現失序行爲,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國道警方表示,昨凌晨1時許接獲北市警方通報,有輛銀色汽車高速逆向行駛於國道1號北向重慶北路至三重路段的內側車道,立即通知交控中心監看,並派遣線上多輛警車出動攔截,國道警方第一時間趕到北上三重段未發現該車。
警方2時19分再次接獲通報,指該車逆向行駛在高架路段北向14.5公里處,巡邏車途中又再接獲救援隊回報,該車持續逆向行駛於國道1號北向35公里內側車道,巡邏車2時41分時終於在北向39公里處林口段攔停該車;目擊拖吊車業者則說:「這車速一定破百!」
由於該車行徑荒唐,讓人聯想起過去在南二高,有賭徒選定特定路段作爲賭注,只要駕駛在國道逆向30公里都不被警察攔下,就能贏得獎金400萬元;外界傳言,該駕駛是因賭博纔會玩命涉險,據瞭解,黃女是從中部高速公路北上,對北部路況不熟悉,加上精神狀況不穩定,纔會逆向行駛欲返家,並無賭博一事。
警方表示,林口段當時有交通管制,經酒測黃女未有酒精反應,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沿途逆向行駛的危險方式駕車,開罰6000元至2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