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一、農二畫設各縣市標準不一 雲林將比照屏東版本送件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13日)表示,雲林目前正進行第三階段的修正,將比照屏東縣的畫設方法,也就是所有私人農地全部畫爲農二,國有地畫爲農一,保障雲林農民的權益,希望中央比照辦理。(周麗蘭攝)
針對各縣市在國土計劃法農1、農2畫設標準不一,內政部及國土署12日特地南下雲林溝通,雲林縣長張麗善今(13日)表示,雲林目前正進行第三階段的修正,比照屏東縣的畫設方法,所有私人農地全部畫爲農2共8萬6111公頃,國有地畫爲農1共5836公頃,保障雲林農民的權益,希望中央比照辦理。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昨(12日)南下雲林拜會縣長張麗善溝通一些歧見。張麗善針對農1、農2畫設原則、檢舉獎勵、罰責等問題要求內政部正視。
雙方約定不主動發佈關於晤談內容,不過內政部今(13日)上午發佈新聞稿指出,農業發展地區畫設皆是由地方政府依照該縣農業資源特性畫設,內政部不會直接指定,如果各縣市政府認爲仍有調整必要,在符合國土計劃法規定下,可依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張麗善今上午在縣議會總質詢答覆國土計劃法相關質詢表示,她沒有反對國土計劃法,中央跟地方針對國土計劃功能分區都有責任,她希望所有的功能使用都比照區域計劃法的使用。
張麗善說,雲林縣先前依照國土署標準畫設農一、農二,但有些縣市不是,屏東縣原來農一有4萬多公頃,但後來變成4000公頃,該縣是把國有地畫爲農一,所有私有的土地畫爲農二,因此雲林縣在第三階段的修正也將比照屏東縣,也就是所有私人農地畫爲農二,保障農民的權益,希望中央一視同仁。
雲林縣目前農一畫設6萬公頃、農二2.6萬公頃,張麗善表示,比照屏東縣畫設方法,雲林縣的農一、農二總面積仍維持8萬7000多公頃不會減少,農1重新調整後爲5836公頃,農2爲8萬1611公頃。
張麗善說,國土署希望各縣市6月底能全部送出去,她表達國土署應與農業部能夠協調保障農民的權利,如果達成共識,雲林縣就會配合全國送出去,雲林縣是農業大縣必須替農民未雨綢繆,她也必須肩負起火車頭的責任。 她希望民進黨團能夠成功爭取延緩2至3年上路。
張麗善強調,考量修法茲事體大,她願意擔任異議者,強烈表達意見,爲農民爭取一個溝通平臺,讓農二代有翻身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