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官員私賣「昆蟲費洛蒙」給生技公司 集體涉貪3人遭起訴

蘇姓男子於2021年7月起,擔任行政院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昆蟲費洛蒙」研發單位主持人,期間與王、張姓約僱員明知昆蟲性費洛蒙產品屬公有財物,卻涉嫌私賣生技公司牟利。(本報資料照)

蘇姓男子於2021年7月起,擔任行政院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昆蟲費洛蒙」研發單位主持人,期間與王、張姓約僱員明知昆蟲性費洛蒙產品屬公有財物,卻涉嫌私賣生技公司獲利12萬餘元,另蘇男詐領差旅費4000餘元;3人向臺中地檢署自首、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依貪污等罪嫌起訴3人移送,建請法院依法減刑。

檢、廉調查,蘇男身爲費洛蒙實驗室主持人,與王、張姓約僱員明知其製造的昆蟲性費洛蒙產品,須農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請獲准同意才能製造成品,除試驗、農會或生產合作社申請委託及農民領取外,都不得對外提供。

2021年10月至隔年3月間,由蘇等3人向某生技公司兜售藥毒所製造的薊馬警戒費洛蒙、甘𫉄蟻象性費洛蒙誘引劑、水稻二化螟性費洛蒙誘引劑、秋行軍蟲性費洛蒙誘引劑,王、張姓約僱員負責調製、寄送販售,獲利12萬7250元作爲實驗室公積金,用在餐敘、飲料或午餐等私人用途。

檢、廉調查,蘇男於2021年8至9月期間無出差紀錄,期間從臺中辦公室返回臺南市老家,卻填寫「行政院農業部藥物毒物試驗所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卻謊報赴臺中、南投郊區做田間費洛蒙試驗,詐得差旅費4494元。

蘇男向檢察官坦承私賣相關昆蟲性費洛蒙給不知情的生技公司,王、張姓約僱員皆認罪,檢方掌握蘇男和生技公司對話截圖佐證,偵結後蘇詐領差旅費部分依詐欺、僞造文書等罪嫌被起訴;蘇等3人私賣昆蟲費洛蒙牟利,依貪污治罪侵佔公有財物罪嫌起訴,因3人符合自首、自白條件,且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請法院予以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