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指定兩頻率供警廣電臺使用

NCC 12日委員會議決議,依據廣播電視法第4條、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通過公告指定桃竹苗地區FM94.9MHz及雲嘉南地區FM94.7MHz頻率提供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新竹分臺及臺南分臺使用,後續警廣仍須依法檢具設立申請書、營運計劃書等文件向NCC遞件審查。

NCC說明,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爲24小時現場播音之廣播電臺,具有即時宣導國內治安政策、道路交通路況、交通教育宣導、緊急救難資訊等公共服務功能,目前警廣新竹及臺南分臺仍使用AM頻率播送節目內容,惟隨着國人廣播收聽習慣轉變,以及FM具備較佳之音訊傳送品質,故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公告,以提升用路人收聽服務品質,維護電波秩序,增進公共服務及頻譜使用效益。

NCC表示,經會商數位發展部,桃竹苗地區FM94.9MHz及雲嘉南地區FM94.7MHz均爲空頻,與相鄰電臺不致產生鄰頻干擾。該會後續將依行政程序公告,並就警廣檢送申請書及營運計劃書等相關文件辦理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