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監獄服刑了13年,還剩15天被釋放,法官:對不起,抓錯了

來源:社會奇聞君

2005年3月15日,一位河南省鹿邑縣中年農民,披着滿頭白髮,兩眼含着淚水,邁着沉重的步伐,走出了重重鐵門,他等這一天已經13年了。

“我是冤枉的,警察對我刑訊逼供,手印都是我昏死過去之後,他們扯着我的手按上去的!”這位農民在面對檢察官時,幾乎聲淚俱下地說出了這句話。

人才中年,但是這位農民已經白髮蒼蒼,在監獄十三年的時光裡,他患上了心膈肌炎、慢性腎炎。

胥敬祥面對鏡頭紅了眼眶

這位農民叫做胥敬祥,1992年,他被冠上搶劫犯的罪名,鋃鐺入獄的時候孩子纔剛剛出生。

在監獄十多年,胥敬祥忘記了自己孩子的姓名,連家中父親去世他也不能去披麻戴孝。

更加諷刺的是,在距離13年刑滿釋放還有15天的時候,胥敬祥被無罪釋放了。

“要不是省檢察院抗訴,我身上的罪名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在河南省檢察院的抗訴下,胥敬祥才終於沉冤得雪。

胥敬祥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他又爲何會遭受這樣的無妄之災呢?

所有的故事都得從1991年的春節說起了。

胥敬祥(左)與鄰里敘舊

一件綠色毛背心引來的牢獄之災

恰逢年節,到處都充滿着年味兒,但是鹿邑縣楊湖口鄉周邊的村民卻人心惶惶。

10多起入室搶劫案件毫無徵兆地接二連三發生,到了晚上,家家戶戶都緊閉門戶。

作案經驗很是豐富的歹徒,均是在深夜蒙面,藉着夜色的掩護,闖入了村民家中。

遭遇搶劫的村民們,還在睡夢之中,所以他們根本看不清歹徒的真實面目,也完全記不得歹徒的身材體型。

歹徒在每次入室搶劫之後,都會清理乾淨所有的痕跡,不留下任何線索。

雖然警方已經出動,地毯式地搜查起了這位慣犯,但是苦於沒有任何相關信息,歹徒一直逍遙法外,頂風作案。

胥敬祥談及自己的遭遇哭了

面對藏在黑夜裡不時就對村民下手的搶劫犯,警方的壓力很大,案情也一度陷入僵局。

就在警方爲此焦頭爛額的時候,鹿邑縣的一位村民卻帶來了一條線索。

這條線索正是他們家被盜竊的一件綠色毛背心,而這件綠色毛背心居然出現在了同縣的另外一位農民身上。

而這位穿着綠色毛背心的農民,正是被冤枉入獄的胥敬祥。

然而胥敬祥只是鹿邑縣一位老老實實的莊稼漢,他並非是窮兇極惡的搶劫犯。

警方又是怎樣僅僅只憑藉着一件綠色毛背心,就讓胥敬祥簽字畫押的呢?

胥敬祥手持戶口本拍照

胥敬祥此前一直過着安生日子,靠着家中的一畝三分地勉強維持生計。

結婚之後,胥敬祥開始外出打工,不過畢竟沒有什麼文化,胥敬祥乾的都是一些辛苦活兒。

到了年底,胥敬祥也回到了自己的老家鹿邑縣,他也聽到了風聲,知道晚上有搶劫犯。

留了個心眼的胥敬祥到了晚上都會鎖好門框,平時也會小心翼翼的。

但畢竟是過節,大家過年的一些活動,也不會因爲搶劫犯的出現而暫停,置辦年貨和走親戚都是常有的事。

胥敬祥也趁着村子裡趕集的時候,在集市上替自己買了一件新衣服——綠色毛背心。

圖爲公安局門口 網絡圖

和他一起去趕集的,還有一位工友胥祖國,他們倆經常在一起走南闖北。

買好衣服之後的胥敬祥,就穿着它去走親戚了,如果他知道這件衣服會給自己帶來十多年的牢獄之災,當初就是打死胥敬祥,他也不會買下它。

一無所知的胥敬祥就像往常一樣,在酒席上喝了幾口酒,渾身就暖和了起來。

胥敬祥脫下外套繼續喝酒,卻引來了酒席上另外一位村民異樣的眼光。

這位村民叫做衛國良,也有一件同款的綠色毛背心。

因爲左肩上一處花紋織錯了,所以衛國良對毛背心的印象很深刻。

前不久,他纔將自己的毛背心還給了自己的妻妹樑秀閣,讓她重新改改。

但是,樑秀閣在拿到毛背心後不久,搶劫犯就造訪了樑家。

樑秀閣家丟失了一輛自行車,五百多元的現金,還有那件送去修補的毛背心。

看見丟失的毛背心居然出現在了胥敬祥的身上,衛國良自然多了一個心眼。

斷定胥敬祥就是搶劫犯的衛國良,酒席散去之後就到了派出所報案。

爲抓捕搶劫犯焦頭爛額的鹿邑縣刑警支隊,僅僅只是得到了這樣一條不着邊際的線索,就開始調查起了胥敬祥。

送去修補的綠毛衣

於是在1992年4月1日,胥敬祥就被正式刑事拘留。

在被刑事拘留之後,三天的時間剛剛過去,鹿邑縣刑警支隊如有神助一樣,將這起搶劫案破獲。

警員們寫了快150多頁的材料,上交到了檢察院,其中胥敬祥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短短三天時間之內,胥敬祥就將自己犯下的十幾宗案件事無鉅細,統統說了個明白。

在警方上交的材料之中,胥敬詳還交代了自己的幾位同夥姓甚名誰,從犯有一位同村村民,叫做樑小龍,還有代號青龍、黑龍、綠龍等人。

在筆錄上,胥敬祥還把每個人的樣貌特徵都說得有鼻子有眼。

所有的證據都有胥敬祥自己的親筆簽名還有手印,整個辦案過程沒有一絲拖泥帶水。

走完流程之後,胥敬詳在4月13日就被鹿邑縣人民檢察院逮捕。

被正式逮捕的胥敬祥就像案板上的魚肉一樣,沒有絲毫的反抗之力。

二級警督李傳貴在審理此次案件的時候,發現了許多證據有着漏洞,並不能充足證明胥敬祥的犯罪事實。

但推翻之前的查案結果明顯不切實際,況且上級給到的審查期限已到,李傳貴讓最近一次遭到搶劫的李素貞作爲原告,將胥敬祥告上了法庭。

在監獄服刑的胥敬祥

經過了三年多的偵查後,在1996年12月,鹿邑縣檢察院再次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997年2月28日,胥敬祥搶劫盜竊案件正式開庭。

七天之後,法院作出判決,認定了胥敬祥的犯罪事實,判處他16年的有期徒刑。

雖然揹負着莫須有的罪名,但胥敬祥在一審之後並沒有選擇上訴,他也就被押往了河南第一監獄服刑。

人家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的胥敬祥,又是怎樣爲自己辯白的呢?法院爲何又不相信他的話?

河南省第一監獄

無力地辯白

首先便是那件作爲線索的綠色毛背心,胥敬祥被抓之後就向着警方說明了,那件毛背心是在集市上,從攤販手中購買的。

可是胥敬祥還沒有等到和攤販對峙,他的罪行就已經板上釘釘,警方沒有留出絲毫的空間,找到關鍵的人證。

隨後,胥敬祥又說自己的一位朋友胥祖國可以作爲人證,胥祖國親眼看見他購買了這件綠色毛背心。

但是鹿邑縣刑警支隊似乎對此沒有放在心上,在上交的筆錄中,法院沒有看到任何有關胥祖國的口供。

胥敬祥出獄後的照片

其次就是胥敬祥在筆錄中說的那些同夥兒,警方也確實在1992年年底,抓住了胥敬祥供述的樑小龍。

但是樑小龍當時有着充足的不在場證明,他在山東濟寧打工,工友都可以爲他作證。

他也否認了自己搶劫的事實,更不認識什麼青龍、黑龍之類的社會人員。

最後,胥敬祥還爲自己辯解說他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胥敬祥在1991年春節之後,就和同村的兩個人一起到了外地打工,6月份纔回到鹿邑。

整整4個月的時間內,身處外地的胥敬祥根本無法分身到鹿邑搶劫偷盜。

警方爲了完善證據鏈條,在胥敬祥家中,也搜查出了一些類似於之前村民丟失的物品。

這些物品經過受害人的辨認,刑警支隊確定了一件女上衣、一雙手套、兩條毛巾、兩支圓珠筆和三塊手絹爲證物。

但是這些東西都是隨處可見的,在集市上隨便花一點錢就可以買到,並沒有什麼特殊性。

而且當時刑警支隊並沒有採用DNA驗證的方式,而是讓被害人當場辨認。

這一辦案程序明顯不符合規章制度,但是鹿邑縣刑警支隊卻採用了。

同村的鄰居知道胥敬祥是轟動一時的搶劫犯之後,明顯都不敢相信。

案件相關材料

在他們眼中,胥敬祥一直是個誠實勤勞的莊稼漢,膽子絕對不會那麼大。

在1992年8月,胥敬祥的案子移交到檢察院的時候,確實出現了轉機。

當時鹿邑縣檢察院認爲胥敬祥搶劫李素貞的證據不足,要求鹿邑縣刑警支隊重新調查。

誠惶誠恐的胥敬祥也就度過了三年多的時光,在此期間,胥敬詳沒有一天不是在爲自己喊冤的:

“我是被冤枉的,那些口供都是我被警察打得太厲害的時候編造的,我也沒有主動按過指紋,都是他們趁我昏過去的時候強迫我按的。”

服刑人員上課畫面 圖片來自網絡

但是所有的喊冤行爲都抵不過辦案警官的誣陷,法院在鹿邑縣刑警支隊和胥敬祥的辯白之間,明顯會選擇相信前者。

但即便是被轉移到了河南省第一監獄服役,胥敬祥也沒有停止爲自己洗刷冤屈。

胥敬祥又是怎樣脫罪的呢?爲何這起冤假錯案需要如此長的時間才能糾正?

沉冤得雪

能夠沉冤得雪,胥敬祥很是感謝河南省檢察院的檢察官——蔣漢生。

當時胥敬祥搶劫案的主要負責人李傳貴是這樣描述自己的整個辦案過程的:

我當時認爲搶劫事實不清,根據當時的證據無法認定胥敬祥有搶劫罪行。我向領導說明情況後就把材料轉給了局裡內勤,並在案卷裡寫了說明。

但是道貌岸然的李傳貴,在1993年7月就被羣衆舉報,他鼓勵藏匿了一些犯罪證據,隨意抽調胥敬祥的案情材料。

李傳貴有此行爲的目的就是想讓胥敬祥儘快歸案,老實認罪。

1992年11月,檢察院就向法院起訴李傳貴徇私舞弊,但是鹿邑縣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之後,以證據不足,不允立案,將李傳貴無罪釋放。

隨後的幾年的時間內,一直平安無事的李傳貴在胥敬祥判刑之後,纔在1997年11月,被河南省檢察院周口分院再度指控。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蔣漢生接到李傳貴的案子之後,認爲李傳貴並沒有徇私舞弊,反而他負責的胥敬祥搶劫案疑點頗多。

於是蔣漢生開始四處奔走,爲胥敬祥洗刷冤屈。

蔣漢生隨後慢慢讓鹿邑縣刑警支隊筆錄中的漏洞浮出水面,他發現李傳貴提交的資料,大多數時間指控對不上號。

而且作案對象的表述也有很多錯誤、對於犯罪事實的描述也不恰當。

人證和物證之間互相矛盾,加上刑警支隊沒有找到一件兇器,在筆錄中描述的犯罪同夥也查無此人。

鹿邑縣人民法院

之後,蔣漢生又四處奔波,在山西找到了當年見證胥敬祥購買綠色毛背心的胥祖國。

從他那裡,蔣漢生得到了十分肯定的回答,這件綠色毛背心確實是從集市上得來。

而且經過鑑定,在筆錄中十幾份簽字,都絕非是胥敬祥一人的筆跡,有些痕跡肉眼可見是來自他人僞造。

見到蔣漢生以後,胥敬祥的心情很是激動,他哭訴着自己在警察局的整個畫押過程:

“公安局的幾個人將我捆住,先用棍子把我的腳打爛,後來用穿着皮鞋的腳跺我的腳踝骨,我疼得昏死過去。他們折磨我三天三夜,最後我不得不承認搶劫!”

蔣漢生談論案件詳情

在公安局被刑訊逼問也給胥敬祥留下了病根兒,他的右腳踝至今依然是變形的。

終於經過了7年的東奔西走,蔣漢生蒐集到了足夠的證據,這場馬拉松賽跑也落下了帷幕。

2004年6月,河南省高院再次對胥敬祥入室搶劫案件進行了審判。

最終在12月,河南高院撤銷了一審二審對胥敬祥的裁定,認爲他無罪。

2005年3月13日,河南省檢察院又下達來最新指令,讓鹿邑縣檢察院撤銷對胥敬祥的起訴。

兩天之後,胥敬祥就從河南省第一監獄釋放,但此時距離他刑滿釋放只有15天的時間。

胥敬祥在家人墳前痛哭

正義雖然會遲到,但是永遠不會缺席,爲補償胥敬祥這些年來受的苦,國家給了他52萬元賠償。

這筆錢對於十幾年時光而言,或許有人覺得足夠了,但是對於胥敬祥來說,陪伴家人和還自己一個清白纔是最重要的。

-完-

參考資料

膠東在線:《胥敬祥冤案始末》

新華社:《胥敬祥案》

編輯 | 不誤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