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吸食「依託咪酯」毒駕撞死三重警 上游工廠隱身蘆洲民宅栽了

爲阻絕毒品危害,新北檢警向上追查毒品來源,27日成功破獲三重警殉職案中,肇事者的毒品上游來源。(新北刑大提供)

專案小組於27日見時機成熟,當場於王嫌住處查獲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類毒品煙彈、分裝瓶、電子煙主機、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及分裝工具一批等證物。(新北刑大提供)

新北市三重區7月13日發生員警執勤時,遭25歲黃姓男子開車撞擊不幸殉職的事件,肇事的黃男事後坦承,在電子煙中吸食新興毒品「依託咪酯」,導致駕駛行爲失控釀禍;對此新北檢警立刻對毒品來源進行溯源追查,於27日成功破獲由41歲王姓男子成立的毒品分裝工廠,成爲「依託咪酯」改列爲第二級毒品後,全國首宗查獲製造、販賣是類毒品的案件。

新北刑大說明,本案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鈺瀅偵辦,指揮新北市刑大偵五隊針對毒品來源進行溯源追查,經查本案上游王姓毒販在新北市蘆洲區某處承租民宅,作爲「依託咪酯煙彈」分裝工廠,王嫌將「依託咪酯」類毒品混合煙油,製成俗稱「喪屍煙彈」、「上頭煙」的毒煙彈,並僞裝成一般電子煙兜售。

專案小組於27日見時機成熟,當場於王嫌住處查獲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類毒品煙彈、分裝瓶、電子煙主機、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及分裝工具一批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成爲「依託咪酯」改列爲第二級毒品後,全國首宗查獲製造、販賣是類毒品的案件。

刑大指出,近期警方查獲「依託咪酯」類毒品數量急遽上升,全國各縣市亦發生多起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顯見有遭濫用情形,在法規尚未修正前,施用或持有「依託咪酯類」毒品,僅處以行政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罰責過輕,且導致部分吸食其他毒品者也可能轉而施用「依託咪酯」類毒品,產生犯罪轉移效應。

新北市副市長朱惕之也於日前行政院會議,呼籲中央「考量是類毒品之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針對毒品分級及品項加以檢討。」行政院遂於27日正式公告,將「依託咪酯」等相類似麻醉藥物改列爲第二級毒品,未來施用、持有是類毒品將科以刑罰,在警方強力查緝的同時,提升刑罰有效嚇阻,避免持續毒害國人。

新北刑大表示,毒品犯罪情勢變化快速,爲防制新型態毒品,新北警將持續強化緝毒能量、打擊強度、情資廣度,以「溯毒、追人、斷金流」之核心原則,賡續辦理新型態毒品防制工作,貫徹政府毒品零容忍的一貫立場,宣示打造新北成爲無毒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