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五警查槍槓上開花 再查獲2名犯嫌
▲警方在汽車修配廠搜索,並在場內某輛汽車駕駛座下查獲1把改造手槍。(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市警五分局於106年9月中旬受理一起民衆拾獲子彈案,循線查出該子彈疑係40歲鄭姓男子所持有,鄭嫌因案目前羈押在高雄監獄,經警前往借詢,循線前往歸仁區成功路1段一家汽車修配廠起獲1把改造手槍,查獲賣子彈的44劉嫌及買槍寄放該處的31歲黃姓男子,全案偵訊後依槍砲罪嫌送辦。警方說,涉嫌持有子彈的鄭姓男子(40歲,有槍砲、毒品前科),於9月下旬因案目前羈押在高雄監獄,經警前往借詢,鄭嫌稱其遭查獲之槍彈,系在歸仁區成功路1段某汽車修配廠,向劉姓男子(44歲,有多次槍砲前科)所購得。
市警五分局10月14日下午1時許,持向臺南地院聲請搜索票,會同歸仁分局偵查隊前往該修配廠搜索,並在場內某輛汽車駕駛座下查獲1把改造手槍(無子彈),劉嫌供稱該槍枝系31歲黃姓男子所寄放,警方將該槍枝送往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鑑驗,查槍枝結構完整,應系管制槍枝。
劉嫌被逮後,警方通知黃嫌到案說明,黃嫌到案後坦承持有該把槍枝,供稱是因爲覺得好看,想要蒐藏,他向且一名外號叫「阿明」的男子,花了16萬元購得此手槍,而暫時先寄放劉嫌那裡,豈料向「阿明」取得槍枝後,阿明就死於非命。全案偵訊後將劉、黃2人依據槍砲罪嫌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