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夜市復業禁止內用 遊樂設施不開放
南投縣開始受理夜市復業申請,但遊樂設施不開放營業。(南投縣政府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南投縣政府同意夜市復業,13日起受理申請,但只開放餐飲、小吃及日常百貨類,娛樂、遊戲類如打彈珠、娃娃機等不在開放之列;夜市復業後,需採人流總量和分流管制,只能外帶、禁止內用,民衆全程戴口罩,不能邊走邊吃。
建設處長李正偉表示,有關夜市恢復營業申請部份,縣府已於12日完成各鄉鎮市夜市,准予微鬆綁復業公告,將來夜市復業,必須提出攤販位置圖、人員管制、環境清消、應變措施、工作人員與攤商名冊等,提報鄉鎮公所備查後,再陳報縣府,以利依規定管制防疫和復業。
復業公告期間,各夜市自治會(管理委員會),如果能符合中央所規定的「傳統市場及夜市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可暫時申請復業,但必須於公告日後1周內,即7月19日之前完成補辦申請。
南投縣政府提醒民衆,新冠疫情尚未完全解除,爲確保縣內餐飲從業人員及民衆健康,維護社區安全,請鄉親體諒與配合。防疫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期間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一律外帶;8大行業等休閒娛樂等高風險場所,停止營業;禁止室內5人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民衆外出時,必須全程配戴口罩。
南投縣夜市(餐飲、百貨零售類攤商)申請復業,相關申請書件,可至南投縣政府網站下載;另外,配合夜市開放營業,縣府執行合防疫宣導,將陸續到南投市三和夜市、南崗夜市,水里鄉夜市、草屯鎮寶島時代村夜市、埔里鎮第三市場夜市及竹山鎮夜市,督導落實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