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露營場盼合法化 議員促放寬
南投縣露營場多達415家,南投縣議員全文才昨天說,信義鄉有不少露營場,但土地被畫爲土石流潛勢區或特定水土保持區,對業者生計造成影響,縣府應輔導業者且因地制宜,讓露營場合法化。
觀光處長陳志賢說,縣府今年提撥300萬元經費,輔導露營場業者,今年將有200家業者參與,希望50家業者取得第一階段土地容許使用。至於第二階段完成水保、建照、雜照,需要業者進一步配合,今年已輔導10家業者完成申請。
陳姓業者說,同業都期待露營場合法化,讓遊客安心體驗戶外休閒活動,但露營場有關法規相當複雜,場地就牽涉農牧、林業用地,還有農業、消防、建設、環保,就算休閒農場可附設露營區,又因所需面積大想要設置不易。
全文才說,南投部分露營場在20多年前桃芝風災後畫爲土石流潛勢區,這麼多年都未發生災害,但露營場經營因此受限,應檢討放寬。
陳志賢說,已有立委提案對非都市土地土石流潛勢區域放寬作爲露營場,立院已經請農業部針對土石流潛勢區域,可分區放寬;或是考量地方政府防救災、避難、管理機制,由觀光署和各縣市協助區域內露營場申請。
農業處長蘇瑞祥說,露營場土地在1公頃以下農牧用地或單純素地、及不在列管的19項環境敏感區業者,優先輔導申請。「農牧用地」可有條件設置10%的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但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林業用地」僅可設營位設施及衛生設施。針對露營場合法化中央相當重視,將彙整業者意見,提供中央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