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5處科技執法 上月罰875件

南投名間鄉彰南路與名鬆路一段路口科技執法,暑假第一個月就有432件,佔了總數的一半。記者黑中亮/攝影

南投縣7月啓用的5處易肇事路口科技執法,僅1個月就取締875件違規,平均每天近30件;位處長下坡的臺中市南屯區向上路五段,今年已取締714件嚴重超速。但過猶不及,臺中市烏日分局警員蹲坐在人行道電杆後,拍攝慢車道違規車輛,當天拍的88張超速罰單全被撤銷,還被記申誡處分。

南投縣警局指出,7月啓用的草屯、埔里、竹山、名間、集集等5個鄉鎮路口科技執法,實施一個月發現,過去取締開單最多的草屯鎮太平路二段與育英街口,降到只有48件,埔里鎮中正路與西安路一段路口甚至僅11件,反觀名間鄉432件最多,其次是集集鎮臺16線與集鹿路口的215件,都是前往景點的必經之路。

臺中市南屯區向上路5段因地勢屬長下坡,快車道限速每小時60公里,慢車道限速每小時40公里。有民衆近日在慢車道車速84公里,超過速限44公里,收到1萬2000元罰單,嚇到在臉書社團發文提醒。

臺中警方指出,此一路段嚴重超速(超過40公里以上),今年已取締714件,其中在慢車道時速達100公里以有46件,造成64件交通事故,包括今年2月1名機車騎士自撞身亡。

警方提醒,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月30日施行,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即視爲「危險駕駛」,罰額提高至3萬6000元。

不過,臺中市烏日警分局曾姓警員7月22日下午被人發現蹲坐在人行道電杆後,拍攝慢車道違規車輛,影像被貼上網後,被批評爲「躲貓貓大師」。

烏日警分局表示,員警執行移動式測照勤務,應穿着制服,在電線杆前站立或坐姿施測,並在合乎測照設備在明顯且安全處所公開執法,曾姓警員已違反執勤規定,分局將予以申誡處分,當天所拍88張超速罰單,因未符合規定已主動撤單。

臺中市向上路五段因地勢屬長下坡,車速容易過高相對危險,警方今年已取締嚴重超速714件。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