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長賄選案 邱莉莉等10被告不認罪

臺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賄選案,臺南地院5日上午開庭時,議長邱莉莉(前排左一)、副議長林志展(前排左二)等10名被告全都否認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賄選案,臺南地院5日開庭審理,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全數出席,並否認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完成結辯的邱莉莉更強調,他們所爲只是爲了尋求政黨合作,沒有期約賄選。此案今(6)日再開庭進行其餘9人結辯陳述後,合議庭將擇期宣判。

審判長鄭雅文提問邱莉莉,對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中,指她2022年9月27日下午打電話給被告郭再欽,曾在電話中表示,「我傢伙(臺語:指財產)都賣掉了,要跟他(指前議長郭信良)拚了」、「我這次沒有把黑麪(郭信良)推倒,算我漏氣」一事,有沒有意見時,邱莉莉答稱,他們只是在討論選情,她也沒有變賣財產。

隨後,審判長再問郭再欽,檢察官指他曾分別於2022年9月28日下午、10月1日下午打電話給邱莉莉說,「妳就保持這樣,不要參與進來,其他事我處理!」、「關鍵票大概就2、3票而已,2票左右在輸贏,我們就1票1票來用」、「市議員3年前花3000萬,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的」,有什麼意見時,郭除否認賄選,強調這是第3屆正副議長選舉,與第4屆無關;邱莉莉也說,「3000萬」、「上億」指的是上次正副議長選舉,與此次正副議長選舉毫無關係。

庭訊中,邱莉莉、林志展與郭再欽強調,此次正副議長選舉,並沒有賄選、恐嚇等罪的犯意及犯行,都是尋求合法的政黨合作。

另同案被告市議員李文俊及李鎮國、黃麗招等人,也都表示沒有賄選情事;黃麗招還指出,因爲之前聽說郭信良與李文俊鬧翻了,她纔跟郭再欽說可以試着與李文俊尋求政黨合作,她投議長票是情義相挺,「被收押覺得很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