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副議長涉詐領助理補助費2700萬元 妻遭聲押禁見

臺南市副議長林炳利涉詐領助理補助費。(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副議長林炳利涉詐領助理補助費,臺南地檢署調查發現,林炳利與妻女及洪姓侄子以20名親友名義向臺南市議會詐領助理費約2700餘萬元。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妻涉嫌重大,有串供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的女兒、侄子各以10萬元、5萬元交保。林炳利因罹癌住院治療中,未能到案說明,檢察官將擇日傳喚。

南市議會無黨籍副議長林炳利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臺南地檢署昨天上午指揮南機組、市調處,搜索市議會副議長辦公室等12處地點,除查扣帳冊等相關物證外,也傳喚林妻、女兒及侄子等23人、2名證人到案。

臺南地檢署指出,此案爲南機站接獲檢舉指副議長林炳利以人頭助理詐領議員助理費情事,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指揮偵辦,專案小組經蒐證完備後,昨天持搜索票、傳票執行搜索及傳喚,並扣得帳戶資料等證物。

臺南地檢署調查發現,林與妻子洪女、女兒、侄子洪男自2010年12月25日起至2021年11月16日止,明知20名親友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業務,仍以他們名義,向臺南市議會涉嫌詐領助理費,初步估計詐得金額約2700多萬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妻洪女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犯罪嫌疑重大,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串供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林女具保10萬元,侄子洪男具保5萬元。林炳利因病住院,未能到案說明,檢察官將擇日另行傳喚。檢方指出,將針對搜索所得事證及相關人等的供述持續深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