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凌晨開車車牌燈未亮遭攔查 後座起獲63包3級毒品

30歲的李姓男子爲列管毒品人口,昨凌晨駕車行經花蓮吉安鄉時,因車牌燈未亮,遭警方攔查,並被查獲車輛後座手提包內有63包、總重達35.69克的3級毒品及1組吸食器。(吉安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30歲的李姓男子爲列管毒品人口,昨凌晨駕車行經花蓮吉安鄉時,因車牌燈未亮,遭警方攔查,並被查獲車輛後座手提包內有63包、總重達35.69克的3級毒品及1組吸食器。(吉安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30歲的李姓男子爲列管毒品人口,昨凌晨駕車行經花蓮吉安鄉時,因車牌燈未亮,遭警方攔查,並被查獲車輛後座手提包內有63包、總重達35.69克的3級毒品及1組吸食器。(吉安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一名30歲的李姓男子爲列管毒品人口,昨天凌晨他駕車行經吉安鄉時,因車牌燈未亮,遭警方攔查,並在車輛後座手提包內,起獲63包、總重達35.69克的3級毒品及1組吸食器,李男當下雖稱不知包包有毒品,但仍被移送法辦,警方也將持續溯源擴大偵辦。

吉安警分局執行重要節日安居緝毒專案,其中仁裡派出所員警昨天凌晨2時許,在吉安鄉中正路上見到1部自小客車號牌燈未亮便上前攔查,經覈對駕駛身分,不僅發現李男是轄區毒品人口,同時也在該小客車後座手提包內,起獲63包3級毒品卡西酮、總重約35.69公克,及吸食器1組。

李男當場雖供稱,該車輛是向友人借用,不知手提包內有毒品,不過警方認爲持毒事證明確,被帶回詢問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溯源。

吉安警分局指出,此次查獲的毒品卡西酮,施用後會產生類似甲基安非他命與搖頭丸的效果,是毒咖啡包的主要原料。目前正值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爲防制青少年接觸新興毒品,避免誤入歧途,全國警察機關加強打擊各級毒品犯罪,針對毒品案件向上溯源。

吉安警分局表示,近年新興毒品藉化學結構及包裝不斷改變以躲避查緝,大幅提高危害嚴重性,施用毒品會對腦部中樞神經造成影響,產生妄想及行爲暴躁、意識模糊或精神恍惚,嚴重者會造成精神分裂並導致死亡,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2、3級毒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接觸毒品害人害己,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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