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師追國中女!被告性騷開除 學生提國賠55萬
▲女學生示意圖。(示意圖/photoAC)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位國中老師追求女學生,已經達到性騷擾程度,男老師最後被解聘,但校方性平會卻認定無構成性騷擾,造成女學生身心受創,認爲校方疏失造成她憂鬱症加劇、請求國賠55萬。
女學生主張,2018年還是國中8年級學生時,曾向輔導室檢舉老師LINE傳送性騷擾的對話,隔天校方便將老師解聘。但校方性平會認定該對話未構成性騷擾,卻沒告知結果,直到4個月後詢問校方,才知性騷不成立,要求重啓調查後,校方纔改認定性騷成立。
女學生認爲校方有行政疏失,導致她身心受創、憂鬱症加劇,向校方要求國賠55萬元。不過校方認爲兩者無因果關係,而且女學生在就讀前就已經診斷出罹患憂鬱症,無法認定兩者有因果關係。
臺北地院審理後也認定校方處理方式跟女學生病情加劇兩者沒有因果關係,判女學生敗訴;女學生不服上訴,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