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看護100元利誘4歲女童 醫院內拍下體還用手性侵

女童醫院走廊玩耍,竟遭利誘性侵。(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60多歲的陳姓男子是振興醫院的看護工,他卻在今年7月看到一名4歲女童在走廊上獨自玩耍後色慾攻心,以100元爲代價誘騙對方脫掉內褲,再用手機下體指奸得逞,因爲事後被害人將錢交給母親曝光,5日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陳男長年在振興醫院擔任看護工,平常多住在病房內看護病人,不過他在今年7月1日晚間推着病人走在牙醫門診外側走道時,發現有一名4歲女童自己一個人在玩,竟把病人晾到一旁,拿出100元利誘女童脫去內褲,拍攝下體並以手指性侵,猥褻10多分鐘後才讓被害人離去。

女童後來將100元交給母親,因此被追問金錢來源,她便稱有一個叔叔拉住她的裙子、脫掉她的內褲,還拿手機拍我的「窩窩」(下體),100元是叔叔給的,「叔叔有摸我的窩窩,而且裡面有一個怪東東感覺石頭」,嚇得母親立即帶她去驗傷,並報警逮人。

警方到場後,根據小芳證稱「叔叔推着一個阿公」等語,透過監視器畫面順利揪出陳男,不過他雖坦承有脫女童內褲拍下體,卻否認指奸,但因測謊沒有通過,因此士林地檢署不採信他的辯詞,5日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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