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房間內亂丟菸蒂起火嗆死隔壁鄰 2原因緩起訴
桃園市71歲黃姓男子去年10月在房間內抽菸,未完全熄滅就將菸蒂丟進垃圾桶,導致起火燃燒,李男因吸入大量煙霧死亡,不過檢方認定黃犯後態度良好、取得家屬諒解,給予緩起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八德區71歲黃姓男子去年10月在房間內抽菸,未完全熄滅就將菸蒂丟進垃圾桶,導致起火燃燒,同樓層要找水源的李姓男子因此吸入性嗆傷,送醫後窒息並呼吸衰竭死亡,檢方認定黃有犯後態度良好、取得家屬諒解,緩起訴,並向國庫支付3萬元。
檢方調查,黃男抽菸後,把菸蒂丟進垃圾桶,因此延燒到茶几、立燈,3樓因此起火燃燒,而靠近水源要找水滅火的李姓男子因此吸入大量濃煙,導致吸入性嗆傷,送醫後仍因窒息並呼吸衰竭死亡。
黃男坦承犯案,還有證人、醫院診斷證明書、相驗勘查、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等,檢方認定犯行。考量黃男所爲,涉犯失火燒燬現提供人使用之住宅、過失致死罪嫌,不過黃坦承犯行、取得家屬諒解,檢方認爲,經過司法偵查程序後,應有所警惕,給予緩起訴處分,須向國庫支付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