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電網通報長城汽車爲“失信供貨商”處罰2年不接受投標

8月14日,爲促進供應商誠信服務、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電網安全可靠運行,依據《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失信扣分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南方電網公司對近期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履約問題、誠信問題、安全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現就具體處理情況公告如下:

其中,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因“供貨商發生重大失信行爲,且影響惡劣”,被列爲“不接受投標”。處理期限爲24個月,處理措施起計時間爲2024年6月21日,處理範圍爲“南方電網公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