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遭竊PO網路 警「偵查不公開」誤導刪文惹議
(翻攝自影片)
張姓男大生日前在士林夜市遭竊,他將過程及照片貼上臉書「爆料公社」,希望大家多加註意,士林分局警方竟以「偵查不公開」爲由,誤導被害人這樣可能觸法,要張將相關文章刪除,引發議論後遭外界抨擊,士林警分局也在傍晚時,表示作法不妥而致歉。
所謂「偵查不公開」,其中第5條是規範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律師等人,在案情尚未明朗,法院沒有定讞之前,不得將相關的偵辦訊息流露給外界,規範的是承辦人員,而非被害人或是當事人,當事人本可將自己的案子披露於外,不會有任何法律問題。
據指出,張姓男大生9日晚上7時許,將機車停在士林捷運站停車場,離開時忘記帶走放有衣物及鞋子的包包,晚上10時許他準備離開時,發現包包被人拿走,除調閱監視器並向警方報案,張隨後將此事貼上爆料公社,除了希望民衆幫忙找人外,也提醒大家留意小偷。
不料受理的文林派出所發現PO文後,竟然聯繫張男,誤導他這種爆料作法,已涉及「偵查不公開」,要張將PO文刪除,張因不瞭解相關法條,最後在警方的「勸說」下照辦。
士林警分局晚間表示,要張別在臉書公開案情,主要是怕打草驚蛇,避免引起嫌犯警覺,以便加速緝捕犯嫌到案,警方說明得不夠周延,偵查不公開是針對辦案人員,並非當事人,引發爭議聯想、觀感不佳,已派員向報案人致意及說明偵辦情形,未來將檢討改進,加強員警教育訓練,提升爲民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