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撿屍學妹拍裸照!他「找人扮父母」假道歉 瞎招被戳破下場慘
男大生撿屍學妹拍裸照!他「找人扮父母」假道歉,瞎招被戳破下場慘。(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廖姓男大生與高中學妹小雨(化名)參加友人的夜店慶生趴,小雨當晚喝得爛醉如泥,廖男竟趁機將其帶回學生宿舍,掀開她的衣物偷拍裸照,還在一旁DIY,隔天小雨醒來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遭猥褻,決定報警處理,廖男見事態嚴重,竟找友人及姊姊假扮雙親稱會負起責任,但瞎招事後被戳破,小雨報警怒告;法官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期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廖男爲小雨(化名)的高中學長,2020年12月25日,2人約好當晚一起到夜店參加友人慶生聚會,翌(26)日凌晨3時許,小雨已因飲用酒類過多而泥醉,廖男將小雨帶回他的男宿舍內,並將她扶至房間牀上休息,廖男見小雨酒醉不醒,趁機將小雨的衣服及內衣往上拉起,並將其牛仔褲及內褲脫至膝蓋位置,以手機拍照後,在旁觀看小雨的裸照,並脫下自己的內褲開始DIY。
直到早上10時許,小雨醒來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遭到廖男猥褻,決定報警處理,但經廖男苦苦哀求,並答應會告知其父母此事,且會負起責任,小雨才離去未報警。
廖男事後央求不知情的友人假扮廖父,姊姊假冒廖母,並由友人每月匯款廖男打工所支付之賠償費用給小雨,共計6萬元,事因友人發現事態嚴重,停止假扮廖父,小雨報警後才得知被騙。
法官審酌廖男僅因一己之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乘小雨酒醉不醒狀態,乘機爲猥褻之行爲,侵害小雨身體性自主權,並造成其心理陰影,實具一定惡性;考量其於事發後,第一時間爲免讓家人知曉此事,竟異想天開商請友人及其姐謊稱爲其父母,表達向小雨道歉賠償之意,後因小雨知曉實情提起告訴,而廖男到案後即坦認犯行,並當庭與小雨母親達成和解,賠償給付30萬元。
法官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期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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