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湯!拿青春肉體換500元 渣男誘15歲少女課後車震

呂男以500元的代價,誘騙少女發生車震。(示意圖 Shutter Stock)

臺南一名呂姓無良渣男,利用15歲國三少女年幼無知,竟以每次500元爲代價,邀約少女下課之後,前往停車場發生車震,呂男得逞3次後,少女父母發現怎麼她零用錢變多,追問之下才知道少女被誘騙發生性行爲,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呂男供稱,發生3次性行爲,都是以同樣方式,先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後,等下午4時許少女下課後,雙方見面便進入小客車內,隨後在車子後座發生性行爲,完事後會給少女500元現金。

法官審酌,呂男明知少女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自主及判斷能力均未成熟,爲保護青少年使其健全成長,縱使是經過少女同意,仍不得發生性交行爲,呂男竟爲滿足私慾,影響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所爲實有不該。

法官認,呂男犯後坦認犯行,並非沒有悔意,與少女及其父母以70萬元和解,也已依約給付全部款項完畢。少女及其父母均表示已收到全部和解金,並予以原諒,同時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及給予緩刑機會。

法官日前依呂男 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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