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花百萬助兒買房 竟遭逆子拿助行器砸傷還放話:把妳趕出去
臺中林姓男子拿母親資金買房,竟還對母親施暴,其母撤銷當初贈與,臺中高分院判林男應歸還款項。(林欣儀攝)
2臺中林姓男子2013年購買房子時,疑因爲欠缺資金,便要求周姓母親贊助,當時還允諾會讓媽媽住到百年後,周婦因而匯款135萬元給林男,未料,林男2020年10月竟故意持助行器砸傷周婦,周憤而決定撤銷當初贈與,臺中高分院判林男須支付周婦135萬元款項。
判決指出,周婦與林男是母子關係,林男在2013年欲購買房子,並向母親表達希望能提供購屋資金、並承諾會讓媽媽居住到百年後,周婦便於當年8月2日匯款135萬元給兒子,並搬遷至該房舍內居住。
料想不到,2020年10月17日傍晚,林男故意持助行器砸周婦,導致周右側下巴、肩膀淤挫傷,且林男還揚言要把周婦趕走,讓周相當氣憤,決定向法院聲請撤銷當初贈與兒子的135萬元。
林男出庭辯稱,母親匯款給他135萬元時,並未說明這筆款項的用途,當時也沒有提出讓她住到百年等附帶條件;而在事發時,因兩人發生爭吵,且母親一味吵鬧、根本不聽他說,纔會拿助行器砸牆壁、藉以宣泄,也根本沒有砸到她。周婦要求歸還135萬的要求無正當理由。
法官認爲,周婦與林男因切掉電源等小事發生爭吵,林男不但要母親搬出去,還在屋內丟擲助行器導致周婦受傷,且有醫院診斷證明,顯見林男是有故意傷害周婦,爲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情況。而依民法規定,無法律原因而受益、且導致他人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判林男應返回周婦1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