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瀞如》馬賽克沒美感:受害者勇敢出面更不需要打馬

李男19歲時和民運人士王丹在2014年初認識,接受王丹邀約,6月共同前往美國紐約。6月6日在飯店內,遭王丹從後面用力抱住、強吻,接着又推到牀上繼續強吻,並意圖想解開王丹自己身上的衣物。(本報資料照片)

【愛傳媒莫瀞如專欄】近日看到許多媒體報導「男控性騷強吻限期王丹道歉」的文章,李男爲性騷受害者站出來開記者會卻被打馬,其實不需要。記者會本來就是個公開的場合,如果是受害者自願站出來就不需要打馬。

新聞媒體有些迷思,認爲只要是受害者都「規定」要打馬。其實不然:NCC沒有任何打馬賽克的規定,都是靠媒體的自律;但「自律」不等於打馬賽克。

自律是媒體記者要在採訪前向受害者詢問意願後纔可以進行採訪。採訪同時應詢問願不願意公開肖像,這是決定要不要展現受害者的關鍵;若「願意公開」,請他籤肖像授權書就不需要打馬;若不願意,就根本不要拍他,錄下他的聲音,用後製處理變音,畫面用人影圖示意就好。

例外的情況是受害者自願被媒體採訪。像中華報導的這則新聞的情況就是例外。受害者李男主動召開記者會,這是他自願站出來被媒體採訪;這種情況下完全不需要馬賽克。

馬賽克根本沒美感也沒用!即使馬了他,認識他的人還是可以把他認出來。更何況受害者是無辜的,打了馬賽克反而讓他看起來像是做壞事的人。

作者莫瀞如爲傳播美學顧問、大學兼任專技助理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