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警逛家樂福涉竊盜 包包塞2663元商品未結帳 辯:忘記了

臺北市萬華警分局龍山所40歲陳姓員警,昨日下午5時45分在新店家樂福行竊。(警方提供/李奇叡新北傳真)

臺北市萬華警分局龍山所40歲陳姓員警,昨日下午5時45分在新店家樂福購物時,把未結帳的長袖上衣、金屬筷塞在揹包內,隨即觸動警報器,店員報警逮人,新店警分局江陵派出所員警到場後,依竊盜案現行犯將陳員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他的揹包內起出未結帳商品長袖上衣2件、金屬筷7雙,共價值新臺幣2663元。(警方提供/李奇叡新北傳真)

警方表示,當時陳姓員警拿着價值197元的3瓶飲料,結帳完打算離開時,觸發門口警報器,店員將其攔下並帶往辦公室,在他的揹包內搜出未結帳商品長袖上衣2件、金屬筷7雙,共價值2663元,賣場主管隨即依規定報警處理,新店警分局江陵所員警到場後依竊盜案將其移送法辦。

對此,陳員向新北警方表示,因進入賣場時忘記拿取購物籃,纔會將部分商品放在隨身後揹包內,但結帳時忘記先前放進去的商品未取出,纔會造成這場糾紛,強調自己並無竊盜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