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刺激消費增長 連平:多管齊下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刺激消費增長,大陸經濟學者連平:多管齊下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新華社)
2023年上半年,中國消費呈現整體回暖態勢,但消費增長尚未完全恢復到疫情前水平。投資的增長不能一蹴而就,擴大內需將主要依靠消費,而消費增長則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植信投資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華東師範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名譽主任、教授連平今天在《環球時報》撰文稱,目前,中國居民收入主要來源於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要想在短期內通過提高收入促進消費,要多管齊下推動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升。
文章稱,工資性收入是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近10年來,中國居民工資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呈現下降態勢。工資性收入的比重由2013年的56.9%下降至2022年的55.8%。民營經濟吸納了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人口。
文章稱,在疫情持續衝擊下,民企吸納就業的能力被削弱,結構性失業問題持續存在,導致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放緩。疫情3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長4.3%,遠低於疫情前最低(2019年)5.8%的增長水平,而2018年之前增速在6%以上。
文章稱,要提高居民工資性收入,首先需要改善和提升就業。應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穩崗擴崗企業、就業培訓機構等的稅費減免與財政補貼支持力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與制度,支持自主創業。
文章稱,針對性加大對吸納就業較多行業企業的信貸支持,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信貸支持計劃,以低息或免息貸款支持青年創新、創業。在經濟走向復甦的同時,大幅增加就業並改善就業結構,是當前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首要舉措。
文章稱,長期以來,中國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增長較爲緩慢。目前人均財產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仍在10%以下,農村居民的財產性收入佔比甚至不超過3%。農村居民財產性收入存在快速提升的空間,可加快推進農村住宅流轉交易。城鎮居民住宅是可交易資產,而農村居民住宅卻沒有交易的市場和制度,不能作爲資產用於銀行貸款抵押。這存在優化的空間。
文章稱,如果通過改革創新,允許農民住宅流轉交易和抵押,將大幅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通常農村住宅造價平均約是城鎮住宅銷售價的1/4或1/3。若按比較公允的價格和最低的流轉速度估算,每年可能會產生上萬億的住宅流轉價值,從而大幅增加農民以及已經在城鎮落戶的流動人口的財產性收入,提升整體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增強其消費能力。浙江等地區正在進行住宅流轉交易的改革試點,希望能儘快取得有益經驗,及時推廣。
文章稱,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也是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的重要途徑。3年疫情期間,中國資本市場較爲低迷,股票市場估值偏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投資股票市場的投資者數量約爲2.2億人;非限售市值(即可以迅速變現的市值)總規模約爲95.2萬億元。這意味着股票市場如果能夠出現5%的規模漲幅,則2.2億股票投資者的財富增量可達約5萬億之巨。這將會產生較爲明顯的財產性收入增長效應,快速提升居民的消費能力。
文章稱,提高居民工資性收入還可以關注銀行存款中的閒置資金。2022年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爲258.5萬億元,其中機關團體存款金額爲32.98萬億元,佔比12.8%。2009年前,該比重最高不超過5%。一般認爲,機關團體存款主要來源於財政撥款,大量閒置似乎不太合理。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限制較多。
文章稱,如果能改革相關規定、改善相關流程,使資金使用更爲便利和合理,未來3至5年可能可以每年給相關人員帶來萬億左右的收入。如研究課題經費中的勞務費部分如果得到進一步優化,就可能會帶來明顯的效應。事實上,近年來有關部門已經採取相關舉措,這類存款的佔比已經從最高時期的16%左右降至目前的水平,應該說仍有較大的進一步挖掘的空間。
文章稱,通過發放消費券和現金補貼直接增加居民收入是發達國家的通常實踐。鑑於中國居民的儲蓄傾向較高,消費券在中國可能更爲現實,能夠更好地激活消費需求。中央財政可以直接向低收入家庭發放消費券,發揮其乘數效應,激活消費需求。
文章稱,與此同時,還可以從增加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性收入入手,進一步優化和延續稅費優惠政策,進而緩解微觀主體壓力;加大財政補貼力度,持續降低企業稅費負擔;進一步減免中小微企業增值稅、所得稅,緩繳或降低社保費。同時採用提前退稅,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降低用電、房租、物流費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