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搬家「黨工怨勞務不均」 竊25萬元攝影器材賤賣下場曝

▲曾任民衆黨影音專員的王男(左)涉嫌竊取攝影器材低價變賣。(資料照/記者袁茵翻攝)

(13:07更新,新增民衆黨迴應)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民衆黨中央黨部去年搬家時,黨內基層各自負責部門搬遷,其中王姓影音專員疑因不滿全黨攝影器材都交給他一人處理,向上反映未獲改善,因此偷走總價值25萬元的SONY相機主機1臺和鏡頭5顆,拿去低價變賣,民衆黨發現後報警,檢察官安排調解,因王男缺席而失敗,臺北地檢署5日依竊盜罪起訴王男。

2024年總統、立委大選後,臺灣民衆黨成爲第三大黨,每年可獲得2.6億元補助款,因此租用松山區南京東路上的臺玻大樓辦公空間作爲新黨部,擺脫原本空間狹小的杭州南路舊黨部,同時把原本四散各地的辦公室整並在一起,當時全黨總動員,拚2個月完成裝潢、搬家進駐。

起訴指出,當時任職民衆黨部的王姓影音專員,趁新黨部搬遷完成後的9月、10月間,偷走他負責保管的攝影器材,並拿到光華商場、攝影器材店等處,變賣所得7萬多元;松山分局獲報後不敢大意,沿路調閱監視器,確認王男行竊軌跡,檢察官認爲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這批攝影器材的總值25萬元。

針對此案,民衆黨來函表示:1.王姓竊嫌,是資訊部專員非文宣部影音專員。2.王並沒有經手攝影器材的處理,純粹是掩飾偷竊動機的虛假理由。3.並非調解失敗,而是約定的正式調解會議,他無故失聯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