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三合院大火!父母獨留2稚兒釀悲劇 恐違兒少法、涉過失致死

嘉義縣民雄鄉一處三合院失火,兩幼童葬生火窟。(嘉義縣消防局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民雄鄉一處民宅昨(16日)發生火災,4歲女童及2歲弟弟遭反鎖房內逃生不及命喪火窟。由於火災發生時,無成年人在家陪伴,父母恐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1條,不得讓6歲以下幼兒獨處,甚至有過失致死疑慮。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表示,檢方定於17日相驗,承辦檢察官將視相驗結果及火場鑑定報告,就事實要件判定是否構成刑責。

嘉縣消防局昨上午10時34分獲報,指民宅發生火警有孩童受困,派遣15車29人趕往搶救。由於平房已成火海,消防員控制住火勢後,強行破門進入臥室,在濃煙中找到躺在牀上的小姊弟,但2人身上有多處燒燙傷,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急救後均不治。

小姊弟遺體昨下午送往嘉義市立殯儀館暫置,父母強忍悲傷、不發一語,母親在簽署文件時,忍不住情緒潰堤、啜泣。

依《中國時報》17日報導,民雄鄉長林於玲表示,火警現場是一家7口同住,父母爲低收入戶,育有3男2女,共5名子女。除小姊弟外,還有3名就讀小學的兄姊,父親平日做粗工爲業,家境並不寬裕,是嘉義縣社會局及公所社會課關懷對象。

當地村長表示,昨上午因村幹事通知母親要重辦低收入戶申請事宜,母親纔會留下2個小孩外出辦事。據悉,母親因小孩睡覺叫不醒,想說辦完事馬上就回家,就將熟睡的小姊弟反鎖房內,沒想到會發生意外。

嘉縣社會局長張翠瑤表示,火災發生時無成年人在家陪伴,恐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1條,將評估後依法裁處親職教育或罰鍰;另該家人房屋全毀,已找到暫時安置處所,善心人士也提供相關物資,接下來會視需求給予喪葬補助等其他緊急經濟扶助。

至於該父母留6歲以下兒童獨處恐違法,甚至有過失致死疑慮,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表示,檢方定於17日相驗,承辦檢察官將視相驗結果及火場鑑定報告,就事實要件判定是否構成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