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刪除父母「懲戒權」 兒盟:正向教養配套要跟上

行政院會今拍板「民法」1085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的「懲戒」二字刪除,改爲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爲身心暴力行爲。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今拍板「民法」1085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的「懲戒」二字刪除,改爲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爲身心暴力行爲。兒福聯盟政策發展處副處長李宏文表示,日韓皆已禁止家內體罰,這次民法修法是跟國際接軌,兒盟樂觀其成,但也提醒,親職、家庭教育等正向教養的資源配套必須跟上,纔不會讓家長無所適從。

兒盟去年公佈 「公共場合目睹大人打罵小孩經驗」調查報告指出,高達87.9%民衆曾在公共場合目睹大人打罵、用力拖走小孩。其中更有16.6%民衆表示每個月都會目睹這種事件。而最常看到的場合是購物商場、超市、百貨公司等,佔54.7%,第二是在餐廳或美食街,佔54.5%,其次42.5%在馬路邊目睹、30.6%在公園或兒童遊戲場。

調查也顯示,高達89.3%民衆認爲「打罵不是有效的管教方式」,也有7成3的民衆認同「不管任何理由,都不應打小孩」。李宏文說,十多年前的數據絕對不是如此,代表社會已經慢慢形成正向教養的共識。

傳統觀念往往認爲「不打不成器」,但李宏文說,國內外研究顯示被體罰過的孩子,長大通常只記得疼痛、被羞辱、人格被貶抑的負向感受 ,卻不大記得體罰者要孩子記住的教訓,體罰對於改善負向行爲的效果有限,更可能適得其反。國外研究也指出,當家長停止體罰,可減少3成的兒虐案發生。

他說,要扭轉體罰概念,家長需要更多正向教養資源。許多家長帶孩子外出到公共場所、大衆運輸工具,當孩子哭鬧時,旁人的不耐煩、批判都都會帶給家長極大身心壓力,讓家長有被公審的感受,也會激化家長情緒,環境友不友善也影響很大。

對於家長擔心無法打罵該怎麼管教孩子?李宏文說,當遇到孩子闖禍、犯錯,家長應學習自我情緒控管,用孩子能接受跟理解方式教育,正向教養不是唱高調,許多兒少團體都有相關網站、懶人包、影音手冊等資源,緩解家長的教養焦慮,需要透過集體力量,幫助家長解放、舒緩壓力。

李宏文也提醒,日韓雖明文立法禁止家內不當管教,卻仍有不少打罵案件,因此不是修法就好,教育部、衛福部等部會的配套也必須跟上,公私部門協力讓親職教育、家庭教育資源更普及與近便,提供家長正向教養資源,否則法律歸法律,家長還是照打。

李宏文說,兒盟在2022年加入美國「No Hit Zone」零暴力空間運動,邀請醫院、早餐店、藥局、兒科醫學會、企業等加入零暴力空間行列,去年已經有1000多個據點,將持續推動,讓零暴力空間遍佈全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