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議會三讀通過修正案 原民處明年3月起恢復一級單位
苗栗縣長鍾東錦指出,原民處明年3月正式掛牌,將選出最適任的人才。(李京升攝)
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2016年因編制,降級爲2級單位原住民族事務中心,苗栗縣會議會28日舉行臨時會,二、三讀通過修正「苗栗縣組織自治條例」草案,原民中心2024年3月將恢復爲原民處,縣長鍾東錦表示,處長人選將挑選原民分身且最適任的人才出任,讓原住民族權益跟福利有更多保障。
苗縣府當年以考量照顧包括原住民族在內的勞工及青年,增設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同時將原民處改爲原民中心,迄今7年多迭有地方反映陳情,盼原民中心能恢復爲原民處。
縣府今年調整組織編制,並修正「苗栗縣組織自治條例」,將行政與計劃兩處合併爲行政處,而原來的原住民族事務中心則升格爲一級單位「原住民及族羣發展處」,並設「原住民行政科」、「原住民經建科」、「族羣發展科」,辦理原住民與新住民等族羣事務。
縣議會今天舉行臨時會,修正「苗栗縣組織自治條例」草案經過二、三讀通過。鍾東錦表示,很高興原民中心能夠升格爲原民處,將來的原民長會挑選最棒的人選出任,未來對接中央原委會能更順暢,也期許新任處長爲苗栗原民向原委會爭取更多資源;苗栗縣現在竹南、頭份地區,原住民族人數也不少,未來原民有任何需求,都可找原民處協助。
鍾東錦說,苗栗縣新住民人口數約有1萬7千人,衍生出許多民衆需求與業務,因此未來也會將新住民相關業務移轉到原民處,協助辦理新住民事務,讓新住民在苗栗能得到更多保障,輔導其工作、教育、語言等層面,讓他們在苗栗有幸福安樂的家。
他指出,原民處長目前還沒有屬意人選,但會廣納各方意見,挑選出最適合的人選,可以確定的是以原民身分爲主,預計明年3月正式掛牌,原民處長與內部組織人事都會同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