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市每月約有7、8千件逾期未繳停車費 市公所將按次催繳

苗栗市公所2015年起實施停車格收費。(李京升攝)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2015年起,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多年來提供多元繳費管道,但經統計每個月仍有7、8千逾期未繳的繳費單,爲此,市公所7日指出,今年起未依規定繳費車主,催繳後未改善,將按次開罰300元。

苗栗市中山、中正等市區重要路段,早年常有車輛及道路障礙物長期佔用停車格,甚至有鄰近民衆利用機車、花盆佔位子,引起民衆怨聲載道,市公所因而擬定「苗栗市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實施計劃」,經縣府審議通過,2015年9月起實施收費至今。

收費路段包括苗栗市中正、中山、縣府等12處路段,約有1400多格路邊停車格;路外停車場則有「停15」、「停5」「停10」等6個停車場,約有400多格停車格,收費時間爲每週一到週五上午8時到晚上7時,每半小時10元,機車暫不收費,身障優惠持證件免費停車3小時。

市公所實施停車收費後,市內停車亂象大幅改善,不過近幾年市公所發現,民衆停車費逾期未繳件數多,現行除收費亭以外,也可透過超商、電子支付等方式繳費,但經公所統計,每個月仍有7、8000件未繳停車費。

苗栗市主任秘書邱宏宬說,以往都是每個月統計後纔會催繳停車費,爲了提升行政效率,今年起民衆若逾期未繳停車費,將按次催繳,每次催繳期限有14天,催繳兩次後仍未繳費,將罰300元罰金。另外,苗市「停一」停車場,已公告畫入道路範圍,因此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及移除廢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