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臺61線竹南及通霄路段 將各啓用固定式測速照相機

公路總局在臺61線通霄路段北上114.3公里處新增固定式測速照相機,限速90公里。(苗栗警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臺61線西快速道路竹南至通霄段近幾年已成爲中部地區重車來往路段,並因超速釀成多次嚴重車禍事故,因此苗栗縣警局與公路總局研議後,在臺61線竹南及通霄路段,各新增設1友固定式測速照相機,並訂8月爲宣導期,9月1日起正式執法。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長林炎巨表示,臺61線因免收通行費,因此很多民衆作爲國道1號及國道3號的替代道路,沿線重車多及超速情形嚴重,爲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因而在竹南段88.1公里處中央分隔島(限速80公里)及通霄段114.3公里處北向(限速90公里),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執法設備,落實速度管理,防制事故發生。

交通隊表示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執法設備,除可藉由科技執法設備自動蒐證取締違規,保障用路人安全外,更可讓警力全力投入防疫工作及處理突發之治安、交通事件,守護民衆生命財產安全,並呼籲用路人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勿違規超速,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