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熱評丨中聖科技科創板IPO終止 上市前分紅監管強度待提高

每經特約評論員 熊錦秋

因中聖科技及其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交所於6月12日終止其發行上市審覈。中聖科技上市前累計分紅情況符合交易所明確的“清倉式”分紅標準,其科創板IPO終止或與此有關。

是否分紅、分紅多少,總體屬於公司的自主事項。然而,由於公開發行上市將引入公衆股東,公司上市前的突擊式、清倉式分紅行爲,自然會對潛在公衆股東的利益產生影響,因此必須予以適當約束。

新“國九條”規定,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將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等情形納入發行上市負面清單。滬深交易所進一步規定,保薦人應當就發行人是否存在突擊“清倉式”分紅等事項出具專項覈查意見,並將覈查意見納入申報文件範圍。同時明確突擊“清倉式”分紅的具體把握標準:報告期三年累計分紅金額佔同期淨利潤比例超過80%;或者報告期三年累計分紅金額佔同期淨利潤比例超過50%且累計分紅金額超過3億元,同時募集資金中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金額合計比例高於20%。

負面清單是一種政策手段,旨在限制或禁止特定的行爲、產品或服務。按筆者理解,既然“清倉式”分紅已納入發行上市負面清單,但凡存在“清倉式”分紅的企業,交易所就不應接受其IPO申報,或者直接終止其發行上市審覈。

中聖科技2020~2022年歸母淨利潤分別爲1.26億元、2.43億元、7.87億元,三年分別分紅6.49億元、0.0326億元、1.5億元,三年累計分紅超3億元且佔同期淨利潤比例約70%,公司擬募資20億元,其中4.1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佔擬募資金的比例超20%,由此觸及“清倉式”分紅標準,這對其IPO申請無疑是個硬傷。

對公衆股東而言,他們買股票也想盡快得到投資回報,而不是填補發行人的資金空洞。發起人股東和公衆股東的地位應是平等的,上市前清倉式分紅,對公衆股東的利益存在潛在損害。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有些市場人士還存在一種質疑,那就是發行人在上市前清倉式分紅,這些分紅及淨利潤可能根本就不存在或者存在誇大的情況,只是通過分紅來形成一個賬面資金閉環、掩飾財務造假。

在筆者看來,清倉式分紅,不僅是公司對利潤的分配處理方式問題,背後也不排除公司財務真實性存在問題。由此引發一個啓示,那就是即便申請IPO企業在上市前的分紅行爲不構成清倉式分紅,交易所也應加大問詢力度。應要求發行人在申請發行材料中,必須提供分紅資金流向等佐證材料。交易所應高度關注發行人分紅是否有現金真實流向股東,股東現金分紅的用處以及現金分紅是否最終又迴流發行人。要通過刨根問底,將發行人的財務真實情況展示出來。爲方便證交所發行審覈監管,減少問詢工作量,建議由此可上升爲發行信息披露固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