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維持TikTok“不賣就禁”法案,字節迴應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範佳來美國法院維持此前要求社交平臺TikTok“不賣就禁”的法案。當地時間12月6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維持了美國總統拜登4月簽署的TikTok相關法案,據該法案要求,字節跳動被限期約九個月剝離其美國業務,否則將面臨美國全國禁令。聯邦上訴法院的此項裁決可向最高法院或上訴法院合議庭提起上訴。在裁決後,TikTok迴應稱:“TikTok禁令是基於不準確、有缺陷和假設的信息而構思並推動實施的,導致了對美國人民的徹底審查。除非被阻止,否則TikTok禁令將在2025年1月19日使超過1.7億美國人及全球用戶的聲音沉默。”12月7日,字節跳動內部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稱,將採取上訴方式應對。當地時間5月7日,TikTok和字節跳動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裁定旨在封禁TikTok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序法》違反美國憲法,並阻止該法律的執行。TikTok在訴訟中稱:“這是美國國會歷史上首次頒佈法律,對某個特定言論平臺實施永久性、全國性的禁令。” TikTok稱,封禁TikTok明顯侵犯了1.7億美國人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毫無疑問,該法案將迫使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前關閉。”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當選總統特朗普曾經表示,封禁TikTok不是一個好主意,他上臺後有可能試圖推翻拜登簽署的禁令。3月14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法新社記者提問,13日,美衆議院通過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剝離對TikTok的控制權。中方對此有何評論?汪文斌表示,美國衆議院通過的法案,讓美國站在了公平競爭原則和國際經貿規則的對立面,如果所謂“國家安全”的理由可以用來任意打壓別國的優秀企業,那叫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看到別人的好東西就要想方設法據爲己有,這完全是強盜邏輯。汪文斌指出,美方對TikTok事件的處理,將讓世界更加清楚地看到,美國所謂的規則秩序究竟是有利於世界,還是隻服務於美國自身。

本期資深編輯 周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