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裁員被踢爆逼交識別證 勞動局證實收到3件勞資爭議調解
桃園市政府。(蔡依珍攝)
半導體制造大廠臺灣美光去年底宣佈裁員,上週陸續傳出「約談10分鐘就逼交出識別證」的裁員訊息,桃園市勞動局13日指出,至今未收到美光將大量解僱通報,已要求公司本週到府說明裁員方法,另今也在單日收到3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將盡速安排調解。
桃園市勞動局指出,美光去年宣佈將裁員10%訊息見諸媒體時,勞動局便主動在1月13日及2月3日,2度邀集臺灣美光公司人資主管,針對縮減約10%的全球員工數的新聞到府說明,公司表示會透過優惠離職、人員精減和減少外部招募的方式減低成本。
勞動局指出,美光桃園廠約有3000人,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等法規定,500以上事業單位要在60天內解僱1/5以上員工也就是約600人,或單日解僱超過80人,才符合大量解僱規定需要申報,優離優退者不屬於解僱之列,至今尚未接獲美光將大量解僱通報。
但勞動局13日已收到3件美光勞工的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勞工多認爲美光以「不能勝任工作」爲理由解僱,但提出的績效顯不合理,希望確認工作權,市府將於20天內依規定安排調解會議,若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也會協助訴訟,輔助律師裁判費等。
勞動局指出,爲了解臺灣美光公司資遣情形,本週已排定時間請美光公司到府說明。勞動局也不斷提醒美光公司應審慎考量有無其他替代資遣措施,以維護員工工作權;另針對選擇優離方案員工,公司須清楚說明優離內容。且離職金應由勞僱雙方協商,不得以脅迫方式處理。如僱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各款規定資遣勞工,有支付資遣費的義務,不得低於勞動相關法令規定。
針對可能資遣情形,勞動局已請就業職訓服務處如接獲大量解僱資訊或資遣通報,將依資遣通報名冊針對被資遣員工展開逐一聯繫,提供徵才活動、失業給付說明及就業、職訓資源諮詢等資訊及服務,也整合缺工廠商同類型相關職缺,提供被解僱員工第一時間媒合,協助被資遣勞工迅速找到相近職缺。
桃園市美光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