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工作、沒父母、沒結婚」姐弟車內燒炭亡 留7萬5託辦後事
臺南新化一名40歲李姓女子,6日晚間被人發現,和弟弟將轎車停在南178線路旁燒炭自殺,被民衆發現趕緊報警,警方初步研判,死亡時間超過8小時以上,身上已經出現屍斑,留下遺書寫道,「姐弟沒有工作、沒有父母、沒結婚,附上現金希望能代爲辦後事。」姐弟倆唯一的舅舅到場認屍,對此因沒有意見。
有路過民衆發現,一輛轎車停在南178線路旁很久,由於附近沒有住家趕緊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李姓女子和37歲的弟弟分坐前後座,後座留下炭盆,2人明顯死亡,已經出現屍斑,初判死亡時間超過8小時,並留下遺書要給警消或是發現者,內容寫道,「姐弟倆沒有工作、沒有父母、沒結婚,因私人因素自殺。」
遺書並提到,「附上現金,希望能代辦後事。」警方初步調查,2姐弟原住在楠西,父母幾年前相繼過世,才搬到永康同住,遺書字跡工整,並留下7.5萬元的現金,研判應該是早有計劃,報請檢察官相驗後排除他殺,請2人唯一舅舅到場認屍,對死因無異議,因此朝自殺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