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 Google壟斷搜尋市場

美國聯邦法院裁定,Google壟斷線上搜尋市場。(美聯社)

美國法官5日判決谷歌(Google)違反反托拉斯法(反壟斷法),稱谷歌每年斥資數百億美元與開發商、營運商和設備製造商達成獨家協議,違法壟斷,成爲全球預設的搜尋引擎。美國司法部則認爲這項判決結果是美國人民的歷史性勝利。

路透報導,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梅塔(Amit Mehta)在判決書寫道,谷歌控制大約90%網路搜尋市場,智慧型手機搜尋引擎市佔率更達95%,谷歌就是壟斷者。

梅塔指出,谷歌僅在2021年就支付263億美元,以確保其搜尋引擎成爲智慧型手機和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谷歌並不是偶然獲得市場主導地位,它是聘請數千名高技術工程師持續創新,並做出精明的商業決策。

谷歌去年開庭時辯稱美國司法部的壟斷起訴是不實指控,谷歌旗下搜尋引擎是因品質好,而廣受歡迎,不滿意的使用者只要點幾下就能更換。

對此,梅塔指出,「用戶當然可以切換預設搜尋引擎,或下載谷歌競爭對手的搜尋應用程式和瀏覽器,但現實是,很少用戶這樣做。」

谷歌廣告事業去年佔母公司Alphabet總營收的77%。Alphabet5日表示,將提出上訴。谷歌解讀這項判決,是承認谷歌爲其用戶提供最佳搜尋引擎服務,但結論卻是不該讓我們提供服務。

報導指出,谷歌的法律救濟之路將很冗長,可能會上訴到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和聯邦最高法院,官司可能會打到明年甚或2026年,而梅塔的判決可能爲第2場審判的潛在解決方案鋪路,包括讓Alphabet分拆業務,這將改變谷歌主宰多年的網路廣告版圖。

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表示,這項判決結果是美國人民的歷史性勝利,無論公司規模多大或多有影響力,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CNN報導,科技業聯盟「進步商會」執行長柯瓦切維奇說,此判決的最大贏家是微軟。微軟數十年來在搜尋方面投資不足,但今天判決爲授權Bing的預設搜尋引擎協議打開了大門;此判決也成爲其他重大科技反壟斷案件的風向球,包括針對蘋果和亞馬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