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太陽能板課防衛性關稅 我方向美方提出諮商要求

美方採取防衛性保護措施後,第1年稅率將高達30%,之後逐年調降爲25%、20%及15%;惟進口電池部分享有每年2.5GW免稅額度。

國貿局長楊珍妮今表示,WTO防衛協定規定,會員國採取防衛性措施時要通知WTO,其餘會員可針對該防衛性措施提出看法、與該國交換意見。

楊珍妮指出,我方希望瞭解美方如何管理2.5GW進口配額,2.5GW如何計算、如何分貝,我方希望針對此配額進行了解跟諮商,另一方面,國內業者也很關心,所以我方向美方提出希望雙邊諮商,也已要求美方儘快跟我方諮商。

依WTO規定,會員國發起防衛性措施後,其餘受影響的會員國可提出諮商要求,如果對方沒有迴應,之後原告要求才成立爭端解決。

楊珍妮表示,我方要先去了解美方程序是否違反我國業者權益,做出綜合評估,待討論結果後,纔會去評估是否要進入爭端解決程序。

楊珍妮澄清,目前並未進入WTO爭端解決程序,該程序是會員國對防衛性措施不滿,認爲違反權利義務纔會提起爭端解決。進入爭端解決後雙方仍須先諮商,一定時間無結果後纔會進入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