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單獨留車內險奪命 北市首度開罰飼主2000元

▲犬隻不得單獨留置於汽車內。(圖/動保處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炎夏到來,北市動保處提醒,飼主應多加註意防範毛孩中暑,外出時勿將犬、貓單獨留於汽車內,此行爲已違反「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動保處指出,6月初首次針對飼主將犬隻獨留於汽車內情形現場要求立即改善,並依法開出新臺幣2000元罰單。提醒飼主,別爲一時方便,疏忽毛孩的健康照護而觸法

北市動保處說明,5月接獲民衆通報,發現信義地下停車場,有1只單獨留置於汽車內的貴賓犬,擔心車內悶熱的環境造成犬隻中暑,或有熱衰竭死亡的生命危險,故通報動物救援專線請求救援,動保處人員至現場發現車窗留有空隙空氣流通,但仍擔心犬隻安危,在場守候至飼主出現。

動保處到場後,飼主說明,因臨時決定進百貨公司購物,未帶運輸籠、揹帶或寵物推車,無法與犬隻一起進入,只好返回停車場將牠放於車上,並留置於車內約莫1個半小時,但此行爲已違反「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第6條規定:「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動保處於本月依「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開出首張罰單。

動保處指出,今年2月20日市政府已依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訂定發佈「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主要針對臺北市的氣溫及犬、貓生理需求考量,訂有飼養照護設施環境溫度空間、汽車載運環境溫度要求,及汽車或機車載運需有防護措施等相關規範,提供飼主在照護動物基本規劃觀念,並明訂「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以避免汗線不發達的毛孩,因飼主疏忽而造成中暑等生命危險。

動保處呼籲,飼主可至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查詢,務必詳加了解法規規定,並確實遵守,民衆如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或動物救援案件,務必於第一時間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動物保護專線,以利動保處介入處理,強化飼主責任,並讓犬、貓生命獲得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