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一級毒品無期徒刑起跳 法條部分違憲
販賣一級毒品判刑一律無期徒刑起跳,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左)及研究法官餘欣璇說明判決結果。(林偉信攝)
販賣第一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重則死刑,最輕也要判無期徒刑,刑度相當重。有5位民衆分別因代朋友接聽電話並談妥交易,或販售500元的少量海洛因毒品,經減刑後仍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上重罪,他們聲請釋憲後,憲法法庭合併另3名法官聲請案,11日判決毒品條例該規定,對情節極爲輕微,顯可憫恕的個案,不符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屬違憲,曾作成合憲解釋的釋字476號解釋應變更,相關機關要在2年內修法。
憲法法庭判決主文第二項,對於修法完成前、法院審理中的相關案件,如果符合情輕法重的個案,法院依《刑法》59條,情狀顯可憫恕,減輕其刑,再依本次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減輕一半刑度,即可減到7年半有期徒刑。目前法院審理中數千件類似毒品案件,都將因此受影響。
憲法法庭判決同時還諭知,該規定一律以無期徒刑爲最低法定刑,有過度僵化之虞,相關機關應該檢討所規範的法定刑,例如在死刑、無期徒刑之外,另納入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或者依販賣數量、次數多寡等,分別訂定不同刑度的處罰。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表示,毒品氾濫已成臺灣嚴重治安隱憂,「民進黨政府左手宣傳反毒,右手卻用國家機器幫毒販減刑」,如同民進黨不斷說要打詐,結果自家黨公職人員卻與詐騙集團勾勾纏,「民進黨政府難道打假球打上癮了?」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與全民期待的反毒明顯背道而馳,甚至爲毒販大開方便之門,可見在民進黨執政下,「政府腐化、大法官綠化,所作所爲已與民意站在對立面,這樣的民進黨政府,就是毒害臺灣的最大元兇」。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完全支持侯辦的講法,不只毒品犯可以減刑,甚至民進黨還強行通過修法,讓毒品犯還可以進外役監。「大法官官當太久,不知道現在毒品氾濫程度,進入校園情況非常嚴重」,顯示蔡政府說要司法改革是作假的。
法務部表示,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將在2年內完成修法,以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憲法法庭判決已轉知檢察機關,促請注意於具體個案中考量是否依判決意旨提起上訴。
不過,法務部強調,毒品是萬惡根源,衍生暴力、槍枝、幫派等治安問題,並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治安。我國對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犯罪均採重罰的刑事政策,檢調機關將全力掃蕩,守護國人健康及無毒家園。
本案是因倪姓男子以500元販賣0.45公克海洛因,陳男代朋友接電話並談妥1500元毒品交易,另有人販賣重量極爲輕微,800元或1000元的海洛因,但因沒有供出毒品來源、自白等減刑事由,法官只能依情狀顯可憫恕減1次刑,最後仍處高達15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