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舊買新、以舊換新、拆舊建新!安慶最新明確

在安慶, 房子可以

“賣舊買新”“以舊換新”“拆舊建新”了!

具體如何操作?

記者對新出臺的

《商品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拆舊建新”

工作方案(試行)》

進行了梳理

01

“賣舊買新”

“賣舊買新”是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與開發項目深度合作;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受居民委託免費代其出售舊房,幫居民在其合作開發項目認購併鎖定房源。開發企業、經紀機構、購房客戶三方簽訂協議,在約定的期限內舊房售出則按正常流程購買新房;若舊房未售出則全額退還新房意向認購金,居民、機構、企業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操作流程,包括報名與登記、簽署相關協議、舊房掛牌出售、新房選購與簽約等。首先需要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經紀機構合作,自願申請參與並報開發項目所在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隨後,購房居民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優先推動其舊房交易,再與其合作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達成購買新房意向,待舊房成功出售後按約定完成新房交易。期間,鼓勵參加“賣舊買新”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舊房在約定期限內未出售的,購房居民可以無條件“退房退款”,舊房成功售出的爲“賣舊買新”居民提供相應的購房優惠;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爲“賣舊買新”居民提供免費服務,對購房居民的舊房“全力推、優先賣”。

02

“以舊換新”

“以舊換新”是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直接收購居民舊房,售房款用於在該企業所開發項目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收購的舊房可上市交易,比如,國有企業可作爲國有資產運營公司的資產,還可用於政府人才公寓、租賃住房等供應。

這項活動對舊房、新房條件進行了規定,舊房要求位置交通方便,周邊配套齊全;建築面積 144平方米以下、具有獨立不動產權證,無抵押、無擔保、無糾紛、無違建、無質量安全隱患的成套房屋。舊房總價款不得高於新購買商品住房總價款的 80%。具體實施地域由參與企業界定範圍。新房範圍爲市城區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政府投資新建安置房小區的剩餘可售房源。各縣(市)可根據情況自行選定新房範圍。

其操作由參與的企業具體實施。首先由參與樓盤對有意向的居民家庭進行登記,然後對舊房坐落位置、產權狀況,以及質量安全等情況進行覈查,並委託評估,根據估價與舊房產權人一起確定舊房回購價,簽訂“以舊換新”和舊房買賣協議,最後由舊房產權人選定新房,簽訂新房購房協議。

03

“拆舊建新”

“拆舊建新”,是指對未列入近期城市總體更新改造計劃,居住功能水平較低,居民有改造需求及意願的居住區,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對符合規定的給予放寬容積率、減免建設及辦證等相關規費,以及免收水、電、氣、通信等入網及增容等經營性收費等相關政策,同時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支持,鼓勵居民作爲改造主體,通過自籌資金或自主對外招商合作,自行實施居住區拆除重建,從而提高居住條件。

其具體實施範圍由各地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土地儲備等職能部門確定。總體範圍爲未列入近期城市總體更新改造計劃,確定不能納入城市成片開發範圍內,不會影響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業主明確自行改造意願的國有建設用地上的 D級危房。實施流程包括統一意見、報告申請、方案批准、支持政策、建設安置等,首先由社居委或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收集業主意願,原則上應當經全體業主參與表決同意,同意之後由業主向當地社居委、街道辦事處申請;各地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覈,出具審覈意見,並附地塊規劃等有關條件,業主還須自行或委託有關單位編制實施方案,報轄區批准;批准後向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申請優惠政策,組織建設並安置。

閱讀延伸

| 來源:全媒體記者 江露露

| 編輯:蔣玉 初審:吳程程 審覈:盛媛

| 監製:蔣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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