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治薇涉收大陸資助參選立委遭起訴 法院裁定延押
無黨籍桃園一選區立委參選人的馬治薇,涉嫌接受大陸資助摺合臺幣百萬餘元的美金、泰達幣競選,並回傳我國情治人員資料。桃園地檢署痛批馬僅爲謀私利,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資助參與選舉依《反滲透法》等起訴,移審後桃園地院裁定延押。(桃園市選委會提供)
無黨籍桃園一選區立委參選人的馬治薇,涉嫌接受大陸資助摺合臺幣百萬餘元的美金、泰達幣競選,並回傳我國情治人員資料。桃園地檢署痛批馬僅爲謀私利,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資助參與選舉依《反滲透法》等起訴,移審後桃園地院裁定延押。
馬治薇1日移審桃園地院,桃園地院認爲,馬治薇僅坦承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矢口否認違反《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但有卷內相關供述證據及非供述證據在卷可佐,足認馬犯罪嫌疑重大,又馬於2023年4月至5月間,頻繁入出境我國與大陸地區,顯有相當逃亡國外之能力,堪認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另馬矢口否認犯行,其於調詢及偵訊時之供述,亦與證人證述有所不同,堪認馬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桃園地院衡酌羈押對於被告人身自由侵害之程度,暨其行爲態樣對社會秩序之危害非輕,爲維護社會秩序及司法權有效行使之公共利益,認有羈押之必要,應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