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這怎麼用?」國中兒拿按摩棒讓她超尷尬 氣炸投訴!寶雅最高罰10萬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雖說在兩性平權時代人人都可以追求性歡愉,連鎖藥妝店也幾乎都可買到保險套、按摩棒、潤滑劑用品,不過目前問題就出在「按摩棒」,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日前就接獲一位國中媽媽投訴,指出前往一間連鎖藥妝店消費時,讀國中的兒子忽然拿着按摩棒走到她面前詢問「怎麼用」,媽媽頓時害羞不知如何回答,爲此消保會派員稽查外,也呼籲該類產品應該採「專櫃專區」處理,目前社會局也依兒少法相關法令,對業者開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會接獲投訴後發現情趣用品按摩棒陳列方式太開放。(圖/消保會提供,下同)

消保會指出,日前接獲一通害羞媽媽來電,稱她帶着國中孩子寶雅藥妝連鎖店東西時候,突然她兒子拿着按摩棒到她面前問:「媽媽這怎麼用?」媽媽一時語塞回家後便氣憤的打來投訴,不斷詢問「爲甚麼開放的賣場可以擺放情趣用品?」派員前往瞭解後,發現藥妝店北中南等13處賣場,果然有統一陳列情趣用品販售情形,甚至供消費者輕易拿取試用

消保會執行長徐邦瀚指出,接獲國中生媽媽投訴後,消保會在派員前往稽查的過程中,除發現按摩棒產品外,另一標示較爲煽情的就是陰莖環,這的確也讓保守的人看得面紅耳赤,且稽查人員也進一步發現,該類型商品陳列在開放的空間,任何人都可以從陳列處經過甚至是輕易的拿取,違反兒少法相關法令,呼籲相關業者販賣情趣用品時應有隔離的區域,可仿效超商販賣香菸時「專櫃專區」的方式販售。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接獲消保會反應後,已立即抽查該生活用品百貨等2家連鎖店,現場的確有擺設陳列成人用品,當下已拍照存證,也已請店家立即下架,後續將依《兒少法》第43條第3項「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違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物質物品」之規定裁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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