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任內決議大法官不請政黨推薦 府呼籲政治人物善加查證
總統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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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民黨質疑總統府未通知在野黨推薦大法官人選的迴應,總統府今天表示,前總統馬英九任內,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即作成決議,鑑於司法院不受任何干涉,該次提名作業不請政黨推薦,之後歷次大法官提名審薦作業也採行迄今。呼籲政治人物發言應可善加查證,並本於事實理性問政。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重申,一如前次所提,前總統馬英九、蔡英文任內提名大法官,「皆未函請任何政黨推薦人選」是事實。
她說明,2003年前總統陳水扁進行大法官提名作業時,確實曾函請國會主要政黨推薦優秀人選,各政黨並未推薦。而當時國民黨、親民黨都函覆總統府表達,「大法官職司維護憲政體制,屬性超然,提名人選應尊重專業,摒除政治考量」等重點,當時兩黨也都認爲政黨不宜推薦人選。
郭雅慧指出,馬英九任內,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曾於2008年8月1日會議中,作成決議,「鑑於司法院爲獨立機關,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故該次提名作業不請政黨推薦」。而此項原則作法,之後歷次大法官提名審薦作業也採行迄今。
郭雅慧強調,也因此,在馬英九、蔡英文任內,總統府於提名大法官時,皆未函請任何政黨推薦人選。這些脈絡年代並不久遠,查證亦不困難,呼籲政治人物本於事實、理性問政,也勿昨是今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