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查處仿冒名牌,更要扭轉“山寨有理”觀念
近日,央視財經記者暗訪了廣州火車站周邊部分市場,發現這裡近乎公開售賣各種仿冒名牌假貨。不僅售假,這些市場還可以定製各種禮盒、假票據、僞造物流信息等,用於僞造成海外代購的正品。
報道發佈後,當地迅速行動,相關部門全面排查了廣州火車站周邊的金寶市場、金都市場、南方國際鐘錶城、三一鐘錶城、壹馬服裝廣場、白雲國際皮具貿易中心、桂花崗商圈等區域,共立案調查17宗,其中行政立案9宗、刑事立案8宗,查獲涉嫌侵犯“愛馬仕”“迪奧”“LV”“GUCCI”“Versace”等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皮具、服裝、鞋帽等商品約7600件。
整治行動很迅速,但如果多瞭解一些的話,就知道這些市場的存在其實頗有些年份了,在國內也有一定“知名度”。或許正因爲長期“浸潤人心”,在評論區甚至還能看到一些同情的聲音:“包包假了又不會害人”“大牌的代工也是他們做,用料還沒高仿好”“很多人知道是假貨啊,就是滿足一下虛榮心”。
可以說,在很多人的認知裡,山寨貨一直是一個“微妙”的存在。不少人知道山寨不合法,卻又用曖昧的眼光去看待它,認爲山寨貨便宜,可以低成本地滿足虛榮心,於是就用“存在即合理”來爲自己買山寨貨的行爲開脫。
就此而言,查處仿冒名牌的假貨市場很有必要,但還要從根本上扭轉一些人根深蒂固的“山寨有理”觀念。
從法律上講,山寨貨已經不存在模糊的空間。商標法明確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類似商標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所以各種所謂高仿、精仿,哪怕商標上做點小動作,都毫無疑問屬於侵權行爲了。
而且從媒體報道的細節看,一些假貨市場已經不只是“你情我願”了。這些商家不僅售賣假貨,還提供一整套發票和物流信息,這很明顯就是一種詐騙。固然有人確實需要假貨,但對大多數無辜的消費者來說,假貨的泛濫其實就是增添消費風險。
有媒體曾對2005名受訪者開展調查,結果顯示46.5%的受訪者在網購過程中買到過假貨。尤其對於單價不菲的奢侈品來說,一旦上當,消費者的損失也將非常慘重。
從更大的層面看,打擊假冒僞劣、保護產權其實也是對營商環境的維護。假貨的泛濫,不僅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也會對市場生態造成惡劣影響。我國在1980年正式成爲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1994年加入《專利合作條約》。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去年10月曾發佈數據,2012年至2023年9月,國外在華髮明專利授權量累計達到105.5萬件,發明專利有效量達到89.7萬件。這些數據都表明了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明確態度和積極行動。
所以,在打擊假冒僞劣方面,社會應當有更加一致的認識,也形成更強的治理力度。無論是所謂“質量更好”,還是“沒有危害”的說法,都不是山寨貨可以隨意侵權的理由。一個無法保障貨真價實的市場環境,最後受損的一定是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