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防部駕駛兵偷很大 機密固安作戰計劃、副指揮官兵籍資料全都拿

馬防部駕駛兵偷很大,機密固安作戰計劃、副指揮官兵籍資料全都拿,最後判決出爐。圖爲馬祖守備大隊戰備偵巡照片。(陸軍司令部臉書)

一名曾在馬防部南竿服役的遊姓駕駛兵,當兵期間竊取防彈背心、防毒面具,以及極機密的固安作戰計劃、副指揮官謝嘉康少將兵籍資料以及近戰手冊等十餘項文件與書籍,退伍後遭到憲兵隊破獲,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刑兩年,緩刑5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遊姓男子原本從事電影電視相關工作,於民國106年3月7日受徵召入伍,並於106年4月12日轉爲自願役士兵後,分發至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南竿運輸排擔任駕駛兵,並擔任政治作戰綜合組電影兵,協助拍攝宣傳及紀錄影片,並於107年6月1日退伍。

但遊男在馬防部服役期間,因對軍事歷史影片之拍攝甚有興趣,爲使自己退伍後仍有資訊以求溯源軍事歷史,竟然防彈背心、防毒面具、濾毒罐,以及列爲極機密等級的固安作戰手冊等竊走。

此外,遊男也將列爲機密的當時馬祖防衛指揮部副指揮官謝嘉康人事兵籍資料表、單位主官、據點、觀測所電話表文件、幹部手冊、近戰手冊等書籍、物品通通竊取,並於退伍後攜帶回臺藏放於家中。

遊男退伍後,於108年2月13日至同年5月1日間,在國防部青年日報社擔任記者,也在108年4月底某日,在4樓之圖書館室,同時竊取各種書籍。經憲兵指揮部士林憲兵隊前往家中搜索,才搜出大批重要軍品極機密資料。

法官審酌,遊男無任何犯罪紀錄,素行良好,但在現役軍人及擔任軍事記者,均應守法重紀,竟因拍攝軍事影片之需求,爲收集相關軍事資訊而觸犯刑法,法紀觀念淡薄,已影響部隊紀律及軍事機關對於軍事文件及物品之管控。

遊男自陳目前就讀大學電影系,現在從事影片拍攝工作,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惡性尚非重大,經偵審程序,當知所警惕,向信無再犯之虞,予以宣告緩刑5年,但是爲促使遊男日後更加重視法規範秩序、強化法治觀念,要求遊男以義務勞動方式彌補其犯罪所生損害等考量,諭令服義務勞動120小時。